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系统 全科法学案例教学实验系统 法律文书写作教学系统
用户注册
登录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 > 执行 > 执行复议 > 正文
【中码】 执行法学·执行程序·程序的启动·申请执行·申请主体 (P04010202)

行政机关具有拆除林地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执行权

宁……县林业局申请执行田……林业行政处罚复议案

【关词】 执行 执行复议 林地 建筑物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 恢复原状 罚款 违法建筑物 构筑物 强制拆除 强制执行权
【学程】 执行法学
【知点】 执行程序 违法建筑 强制执行权
【教标】 掌握强制执行权的定义,明确强制执行权的取得方式,了解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裁关】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型】 行政执行
【案力】 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息】
〖案  由〗 执行复议
〖案  号〗 (2014)赤立执复字第1号
〖判决日期〗 Wed Jan 22 08:00:00 CST 2014
〖审理法官〗 乔慧婷 刘汉章 张磊
〖复议申请人〗 ......
〖被申请执行人〗 ......
〖复议申请人代理人〗 ......
【基情】
(立即浏览演示体验版案例内容)
......
【争点】
......
【裁果】
......
【裁旨】
行政相对人在林地内违法搭建建筑物,行政机关为此作出相关行政处罚,责令行政相对人恢复林地原状并对其处以罚款。行政相对人在法律规定期间内既未提起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因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法析】
......
【适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释注】
  在我国,对于行政执行与司法执行的权限划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以法院为主、行政机关为辅的制度安排,但对两者之间明晰、可操作的权限划分却无具体规定。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律、法规设定,规章及地方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权。(二)法律法规既设定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亦设定了法院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既可以自行强制执行,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若选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予以受理或作出不予执行裁定后,行政机关不能再自行强制执行。同时,若行政机关已启动行政程序强制执行,也不得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两种强制执行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并存。(三)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时,应当认定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
【法书】
......
【思考题和试题】

......

【司法考试真题】 (共2道)

......

【授案】 添加教案
【笔语】
添加笔记评语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行政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