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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

张惠泉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年9月

内容介绍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典型裁判案例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具有独特的价值。我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自人民司法制度建立以来,人民法院就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作为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机制。
    2009年2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加快构建具有地域性、层级性、程序性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规范自由裁量权、协调法制统一性和地区差别性中的作用,减少裁量过程中的随意性。这为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两高的《规定》明确了指导性案例的范围、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推荐和和征集程序以及指导性案例的效力等方面的内容,使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分别发布数批指导性案例。全国各地方法院也陆续发布对其辖区审判和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中国司法审判案例指导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
    “司法先例只有在其得到汇编出版时才能发生作用。”①普通法系判例法制度的建立,需要从卷峡浩繁、冗杂无序的海量案例中,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整理、公布,并保持更新,其工作量之大远远超出法典的编幕。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存续实施约有十个世纪的历史,其得以有效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判例汇
编中判例足够多的数量和足够高的质量。另外还要依赖于对判例进行准确的摘要、科学的分类以及有效的案例检索方法和系统。
    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同样面临着案例汇编的艰巨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贯重视案例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就通过编选案例来总结审判和检察工作经验,指导审判、检察工作实践。1985年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内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典型案例。自 1985年起,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对外公开发行,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报》发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典型案件,指导全国审判工作。2004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在通过《公报》发布案例的同时,还刊登裁判摘要或裁判要点,具体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某一类问题的态度和适用法律的要点。自1989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编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对外公开发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公报》发布重大典型案例,指导全国检察工作。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属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开始编辑《人民法院案例选》丛书,供全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同一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也编辑出版权威出版物发布具有专门性和地区性指导作用的案例,具体如: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辜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刑事审判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民辜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民李审判第二庭《商事审判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等。另外,一些法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编写出版的案例方面的著作、教材等出版物以及司法案例检索类数据库、网站也日渐增多。许多法学院系亦开设了判例研究课程。中国案例的整理、研究、出版,出现了繁荣的局面。
    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刚刚建立,案例的发布、整理、汇编、出版等方面均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缺乏一个权威的案例汇编体系。如前所述,现在审判、检察系统均存在相当数量的已经发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发布机构、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均不同。案例的发布载体散见于两高《公报》,报纸、网站、书籍、文件、内部资料中,收集使用很不方便。另外,在案例之间裁判判旨取向存在不一致时,往往使人无所适从。因此,编幕具有权威性的中国指导性案例汇编工作具有很大的紧迫性。
    近几年,全国法院每年受理案件达一千余万件,司法实践对指导性案例的需求很大。但同时,自2010年正式建立中国案例指导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推出指导性案例较为谨慎,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数量较少。这样一多一少的情况,就造成了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定指导性案例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实践需求的局面。这就需要一批虽非法定指导性案例,但因其较高级别的发布机关和案例质量,仍能起到一定的指导、参照作用的案例。编写本丛书的目的,即在于此。
    黑龙江省法学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分别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后,即邀请一批法学研究人员、资深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精心选取了中国各级法院在2000年之后的3600余例指导性案例和具有指导作用的典型案例编成本丛书。
    丛书内容基本涵盖中国法律的各个门类,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二)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业务厅及各地高级法院选编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指导作用的案例;
    (三)其他相关组织、法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及本书作者选编的具有参考作用的典型案例。
    为了克服以往典型案例汇编中案例冗长、难以准确快捷掌握典型案例指导要点的弊端,本书对每个案例均进行了精心的编辑,结构内容为:揭示案例中心点的主标题和标明当事人和案由的副标题,以及裁判要点、基本案情、裁判结果、裁判理由、适用法律六部分。为方便查阅原文,每个案例都标明了原案件的案号等相关信息。
    “徒法不足以自行。”成文法与指导案例为现代社会法制不可或缺的两翼。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正式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也开始从立法转向司法,案例指导制度将为实现司法统一和维护司法公信力提供有效保证。衷心希望《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览》丛书能对建立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做出微薄的贡献。
最后,由于作出这些裁判的法官们具有深厚的学养造诣,严谨的执法态度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探索精神,才使本丛书中的案例能够成为中国法学界、法律实务界和社会各界引用、参照、学习和研究法律适用的范本。在此特表示尊敬和感谢!
 
注释:
    ①〔美〕格伦顿、戈登、奥萨魁:《比较法律传统》,米健、贺卫方、高鸿钧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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