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日前,船山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金、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案例一:老池乡金盆村党支部书记李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6年9月,李辉在担任金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为其父亲李某办理丧葬宴席过程中,违规邀请22名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3260元。2017年11月,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区住建局招标办主任李占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李占民在担任区住建局招标办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价值10940元。此外,其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李占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龙凤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唐清泉违规滥发津补贴、重复领取调资补发工资的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唐清泉在担任龙凤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津补贴,共计65500元,其中个人领取1500元,负有直接责任;违反廉洁纪律,重复领取调资补发工资共计19233元。2017年12月,唐清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永河现代农业园管委会副主任马生、办公室主任甘惠违规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马生在担任永河现代农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甘惠在担任管委会办公室工作兼任出纳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违规滥发津补贴,两人分别领取35000元和35800元。此外,其二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马生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甘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