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阳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国家公职人员涉毒典型案例。
案例一:祁阳县民政局职工蒋双雄吸毒案
2017年4月17日,蒋双雄因吸食毒品被祁阳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2017年11月14日,又因吸食毒品被祁阳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同时责令其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4月27日祁阳县民政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二:祁阳县民政局募捐办职工李雅勋吸毒案
2017年10月19日,李雅勋通过手机微信购买毒品,并相约在祁阳某地进行交易,被祁阳县公安局现场抓获,经尿检呈阳性。2017年10月20日,祁阳县公安局对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同时决定对其强制戒毒二年。2018年4月27日,祁阳县民政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三:祁阳县文明铺镇安监站职工唐钟吸毒案
2017年10月19日晚,唐钟同伙同朋友一起吸食毒品,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经尿检呈阳性。2017年10月19日,祁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2018年4月25日,祁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四: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周卓贤吸毒案
2017年6月23日,周卓贤吸食毒品,被祁阳县公安局查获,经尿检呈阳性。2018年4月28日,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