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5日,陕西省纪委通报七起“三个助力”典型案例。
案例一: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活龙村党总支副书记张百所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7年张百所任原京兆村党支部书记兼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未严格按照互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未召开会议研究和公示情况下,将105000元互助资金违规借给6名非会员和5名会员。2018年12月,张百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铜川市印台区印台街道前齐村党支部委员王河南应付上级检查问题。
2015年至2016年,王河南任前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明知村委会未按照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公示,便上报11户危房改造户的情况下,王河南伪造了前齐村2015年11月2日村民代表评议危房改造户会议记录应付上级检查。2018年8月,王河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铜川市宜君县哭泉镇料石坡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国锁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4年王国锁任料石坡村监委会主任期间,料石坡村以村民唐某某名义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套取8000元建房补助款用于村上护坡修建,王国锁未正确履行监督工作职责。2018年10月,王国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太白县咀头镇塘口村扶贫产业项目先实施后招标问题。
2018年初,塘口村委会在组织实施漂浮育苗中心建设扶贫产业项目期间,未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存在先实施后招标问题,杨海全作为时任塘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杨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太白县鹦鸽镇棉寺坝村互助资金协会账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棉寺坝村互助资金协会违规以8户群众名义将互助资金贷款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且存在部分资金无法收回等问题,时任协会会计孔生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孔生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六:太白县靖口镇凉水泉村扶贫产业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2017年至2018年,靖口镇凉水泉村金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实施蔬菜园扶贫产业项目期间,存在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时任村委会主任、合作社理事长赵金荣、村委会副主任兼合作社会计铁桢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理事铁继有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铁继有、赵金荣、铁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七:太白县鹦鸽镇原南塬村三组砂石路项目未招标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鹦鸽镇南塬村党支部书记黄东平、村委会主任张辉、村监委会主任张永宏在未履行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实施该村3组砂石路工程,且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黄东平、张辉、张永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