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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贵州检察机关公布九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来源:贵阳网     时间:2019-03-30     浏览506
3月29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案例一:贵阳市龚祥友等17人涉黑案
龚祥友在刑满释放后,纠集赵财龙、朱安跃等人在贵阳市云岩区茶园村附近组织卖淫,非法聚敛钱财。为获取更大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排除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龚祥友笼络并发展了麻昊翔等人加入,逐步形成了以龚祥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绑架、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控制了云岩区茶园村及其周边酒店、观山湖区世纪城、二铺区域内多家酒店的卖淫非法交易,对云岩区茶园村、观山湖区世纪城周边形成重大影响,对该区域酒店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社会安全感下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于2018年11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龚祥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余1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两年零六个月不等刑罚及相应财产刑。
 
案例二:贵阳市清镇市陈德祥等13人涉黑案
陈德祥利用宗族势力,通过各种手段长期担任清镇市鲤鱼村党支部书记。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逐渐形成了以陈德祥为首的利用宗族、家族势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陈德祥的组织、领导下,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挡工堵路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物,逼迫被害人顺从、接受,使被害人不敢举报、控告,对鲤鱼村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造成严重阻碍。同时,以陈德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对当地项目进行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手段强揽工程、敲诈勒索获取财物后,将获取的利益分给组织成员、村民,以笼络人员支持其违法犯罪。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该区域施工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清镇市的投资环境,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德祥有期徒刑二十年,对其余1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以及相应附加刑。
 
案例三:遵义市凤冈县冷林等12人涉黑案
冷林等12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逐渐形成了以冷林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100余万元。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凤冈县及其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冷林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督办案件。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于2018年8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冷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1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零十个月不等刑罚。
 
案例四:安顺市西秀区张克云等11人涉黑案
张克云为谋取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张坪村村委主任一职,拉拢社会闲散人员与其家庭成员纠集在一起,通过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自已的势力,并通过拉票活动获取了村委主任职务。此后,张克云为巩固自己的势力,将亲信安排进入村委,通过排挤、打压其他村委成员,逐渐控制、把持村基层组织。同时,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受贿、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张克云为首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张坪村一带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于2018年12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罪名判处被告人张克云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其他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罚。
 
案例五:六盘水市盘州市谢敬军等6人涉黑案
谢敬军通过开设赌场并在赌场上抽头打水、"放码"攫取非法钱财。同时,其还网罗各类赌博人员,发展涉赌人脉关系,拉拢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所用,逐步形成了以谢敬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谢敬军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组织以介入他人所开赌场入股、"放码"等方式实际控制、操纵其他赌场,多次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不断壮大组织实力并非法聚敛大量钱财。
为使非法获利最大化、"合法化",谢敬军等人成立了众诚咨询公司,以辱骂、殴打不听话股东实现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并迫使赌客到该公司借款用于偿还所欠赌债。该组织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追债或逞强斗狠,欺压残害群众,部分被害人心生畏惧而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有的被害人有家不敢回、离婚甚至产生自杀行为,其中有被害人至今仍背井离乡流落在外。该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盘州当地社会管理秩序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罪名判处谢敬军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至两年不等刑罚。
 
案例六:毕节市赫章县胡占奎等13人涉黑案
胡占奎、胡占东与胡占超(2008年已故)系亲兄弟关系,胡占奎、胡占东自幼凡事听从其大哥胡占超的指挥安排,该三人曾因持火管枪、铡刀砍杀罗氏兄弟而在当地树立敢打敢杀的恶名。胡占超带领胡占奎、胡占东等人通过非法抢占矿石、土法炼锌等手段,聚敛大量财富。随着胡占奎、胡占东家族下一代胡磊等人及其他人员的加入,逐步形成了以胡占奎、胡占东为组织、领导者的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当地沙石运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该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罪名判处胡占奎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案例七:黔西南州普安县杨斌等17人涉黑案
杨斌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督办案件。杨斌在普安县承包开采铅矿期间,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拉拢、腐蚀普安铅矿的管理人员。同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滋扰、恐吓、殴打等手段从铅矿山获利。杨斌在积累一定经济实力后,逐步发展手下成员,从而形成了以其为首的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容留卖淫、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还通过行贿手段承揽政府工程和经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爆破公司等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同时,通过邀请吃喝玩乐和行贿手段,拉拢、腐蚀、收买公安民警(已另案处理)充当其保护伞,为该组织实施容留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并于2018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罪名判处杨斌等17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两年零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及附加刑。
 
案例八:黔东南州锦屏县王伟等12人涉黑案
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县城所在地)赤溪坪社区开发建设时,王伟、林泽贵等人相继购买工程车,在该社区范围内承揽土石方运输。为维护和获得更多经济利益,王伟先后纠集、拉拢林泽富等人,通过阻工、威胁、"协商"、"承包"等手段强行运输和承揽土石方工程。王伟等人参股并由林泽贵担任法人代表的"四治弃土场"投入使用后,该片区土石方工程被该犯罪组织全部控制,形成了以王伟、林泽贵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赤溪坪片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1起,使该片区的开发商、建筑商产生恐惧,被迫接受该犯罪组织提供的独家运输条件和提出的承包价格,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并于2018年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对王伟等1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及相应财产刑。
 
案例九:毕节市纳雍县龙德江等12人涉恶案
龙德江历任纳雍县厍东关乡大坡村的生产队长、大队长、支部书记,该村村委换届选举时,龙德江操纵选举,使龙顺贤当选该村副主任。因年龄过大,龙德江被乡政府劝退后,其为了壮大家族势力,传承"手中权力",通过向村里党员及村民"打招呼"并以截断村民人畜用水相要挟,使其子龙文懂当选该村副主任,龙顺贤当选村支部书记。后该村村委换届选举,龙德江认为龙顺贤不按其意愿办事,于是干扰、破坏选举,不仅导致龙顺贤落选,还导致该村连续四年未选出村支部书记。
后来该村村委再次换届选举,龙德江通过向该村党员打招呼,使龙文懂顺利当选支部书记。以龙德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在厍东关乡大坡村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大肆实施侵吞国家集体财产、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严重扰乱了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并于2018年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罪名分别判处龙德江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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