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Thu Apr 25 10:02:47 CST 2024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合同文规库  >>  公企文规详情页

股份有限公司警示性公告



  鉴于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近期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特作公告如下:
  1.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司____年年度报告摘要,有关公司的情况在年报中有所说明。除此以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公司一贯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刊登在以上两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