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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适用于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告知书  |  Fri Jun 23 08:00:00 CST 2017


河北省财政厅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冀财告知[_____年份]_____号

__________( 当事人姓名 或名 称):

( 单位) 因__________( 写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的行为, 违反了__________( 写明违反的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项) 的规定, 根据__________( 写明拟作出 的行政处罚 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具体条款项) 的规定, 我厅拟对你( 单位) 作出 __________(写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 单位) 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对我厅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 可以自 收到本告知书之日 起 3 日 内书面向我厅提出。

联系单位: __________( 写明案件调查单位名 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

 

 (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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