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的知名度较高的商品构成侵害商标权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XX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关键词】 | 民事 知识产权法学 商标权侵权 知名度 假冒 商品 同类商品 误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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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课程】 | 知识产权法学 |
【知识点】 | 商标权侵权 商标专用权 侵权行为 |
【教学目标】 | 掌握商标权侵权的概念,明确商标权侵权的法律后果 |
【裁判机关】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程序类型】 | 民事一审 |
【案例效力】 | 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十起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17年4月25日) |
【案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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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注册商标使用权人对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人在未经注册商标使用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该商标使用在其生产种类相同的产品上,混淆公众对产品真实性的判断,使公众造成误认,从而购买了该假冒的产品,而该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