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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码】 海商法学·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扣押 (T1304023)

拍卖船舶委员会在拍卖扣押船舶时能否采用网上拍卖方式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与芜湖市富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朱X申请扣押拍卖船舶案

【关词】 民事诉讼 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船舶营运借款合同 债务人 债权人 实现债权 现场拍卖 交易效率 拍卖成本 债权人利益 拍卖船舶委员会 交易平台 网上拍卖
【学程】 海商法学
【知点】 拍卖扣押船舶
【教标】 了解拍卖扣押船舶的程序,掌握拍卖扣押船舶的方式。
【裁关】 上海海事法院
【程型】 海事执行
【案力】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2月28日)
【案息】
〖案  由〗 申请拍卖扣押船舶
〖案  号〗
〖判决日期〗 Fri Nov 28 08:00:00 CST 2014
〖审理法官〗
〖申请执行人〗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被申请执行人〗 朱X 芜湖市富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基情】
2014年8月13日,远东国际(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因与富通运输(芜湖市富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朱X发生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将朱X所有的“富通09”轮扣押,该请求获得准许。同年8月26日,远东国际与浦东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以共同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要求富通运输、朱X清偿借款本息。该案经受案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查明,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朱X与富通运输同意向远东国际和浦东分行支付借款本息,若未能按期支付,远东国际和浦东分行可申请拍卖‘富通09’轮,并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但直至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富通运输、朱X亦未按调解协议支付借款本息。
  远东国际、浦东分行以朱X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付款义务为由,申请强制拍卖扣押的“富通09”轮。
【争点】
法院受理船舶营运借款合同债权人提出的拍卖扣押船舶申请,并依法组成拍卖船舶委员会后,是否能够在网络上将船舶拍卖。
【裁果】
受理法院裁定:拍卖已扣押的“富通09”轮。
【裁旨】
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未能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债权人清偿借款本息,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扣押船舶的方式实现债权。由于网上拍卖方式与传统的现场拍卖方式相比,具有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拍卖成本、提高竞拍竞争程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优点,因而法院在组成拍卖船舶委员会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传统的现场拍卖方式和网上拍卖方式的利弊及可行性进行衡量。在充分论证网上拍卖方式的可行性后,拍卖船舶委员会可以依托成熟的交易平台,采用网上拍卖的方式实现对扣押船舶的拍卖。
【法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当事人因在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以及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等方面发生争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此后如果一方未履行生效的海事判决书、调解书等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扣押的船舶进行强制拍卖。由此可知,船舶拍卖系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拍卖实践,一般来说我国的船舶拍卖主要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即由一定数量的法院执行人员、拍卖师、验船师组成拍卖船舶委员会,由拍卖船舶委员会在固定的场所组织、主持相关拍卖工作,竞买人需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前往拍卖场地参与竞拍。
  但在实践中现场拍卖方式存在下列问题:首先,竞买人需要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前往拍卖场地参与竞拍,客观上增加了竞买人支出的费用,浪费了竞买人的时间;其次,现场拍卖具有一定程度的地域限制,即距离拍卖场地距离较近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积极性和可能性更大,而距离拍卖场地距离较远的竞买人,尤其系外国人更可能因考虑到时间、交通等问题而放弃参与竞拍;最后,上述两方面的制约可能会导致船舶经过流拍、降价、再次拍卖等过程,进而降低船舶拍卖的竞争程度,造成拍卖的价格较低,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现代,拍卖船舶委员会可以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考虑采用网上拍卖的方式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与现场拍卖相比,网上拍卖具有下列优点:第一,网上拍卖可以利用网络展示待拍卖船舶,使竞买人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了解船舶相关情况;第二,网上拍卖突破了时空和地域的限制,使得竞买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皆可以参与竞买,并作出更加理性的决定。因此,网上拍卖在客观上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拍卖成本和拍卖门槛,提高了拍卖的竞争程度,减少了船舶流拍、降价、再次拍卖的可能,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债权人与债务人因船舶营运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有权在提起民事诉讼前请求法院将债务人的船舶扣押。此后,债权人将债务人诉至法院,并在诉讼中与债务人达成调解协议,而债务人未能在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船舶拍卖实现债权。出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拍卖成本、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并组成拍卖船舶委员会后,可以充分衡量现场拍卖和网上拍卖的利弊及可行性。经过反复对网上拍卖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法院可以在保证拍卖程序安全性的基础上,依托成熟的网络交易平台实现对扣押船舶的拍卖。
【适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第三十条 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舶的裁定。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拍卖外籍船舶的,应当通过对外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拍卖船舶的名称和国籍;

(二)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

(三)拍卖船舶委员会的组成;

(四)拍卖船舶的时间和地点;

(五)被拍卖船舶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六)参加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七)办理债权登记事项;

(八)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船舶的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

第三十四条 拍卖船舶由拍卖船舶委员会实施。拍卖船舶委员会由海事法院指定的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的拍卖师、验船师三人或者五人组成。

拍卖船舶委员会组织对船舶鉴定、估价;组织和主持拍卖;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船舶移交手续。

拍卖船舶委员会对海事法院负责,受海事法院监督。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院涉国有资产司法委托拍卖操作规则》第四条 涉国有资产拍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分别接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的监督。

联交所和拍卖机构共同做好联交所电子竞价系统与各拍卖机构现场拍卖、网络竞价系统的技术协调工作,保证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需求,保障电子竞价、现场拍卖、网络竞价之间的同步稳定运行。

联交所和拍卖机构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尽可能实现涉诉资产交易价格最大化。

第六条 联交所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发布涉诉国有资产拍卖信息;

(二)对拍卖标的进行招商宣传;

(三)与拍卖机构确认竞买人登记情况;

(四)提供拍卖场地、布置拍卖会场、维持拍卖秩序;

(五)提供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维护通讯线路稳定;

(六)对拍卖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七)出具涉诉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证明;

(八)其他应当由联交所办理的事项。

【法书】
【思考题和试题】

1.试论传统拍卖船舶方式与网络拍卖船舶的区别。
2.采用网络方式拍卖船舶有哪些优势。

【授案】 添加教案
【笔语】
添加笔记评语
【同例】 (1)
  1.抵押权人垫付债务后债务人仍未偿还可依非讼程序实现船舶抵押权 ——中……申请拍卖扣押船舶案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民事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被申请执行人:朱X
被申请执行人:芜湖市富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富通09”轮系登记在被执行人朱X名下的干货轮,总吨3880吨,载重量8300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与芜湖市富通轮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朱X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于2014813日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在上海港扣押朱X所有的“富通09”轮。上海海事法院裁定予以准许,并实施了扣押。同月26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共同向该院就此纠纷提起诉讼。次月5日,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各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若未能按期支付,原告可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拍卖“富通09”轮,并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后因被告未能在调解书中确认的期限内支付调解款,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海事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对可执行财产进行排摸调查,并最终决定拍卖已扣押的“富通09”轮。鉴于在以往的船舶拍卖中,因航运市场经济复苏缓慢的原因,一艘船舶常需要经多次流拍——降价——再拍的过程才得以最终成效,法院决定尝试以网上拍卖的方式拍卖该轮。20141020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成立了“富通09”轮拍卖委员会。经反复论证网上拍卖的可行性后,根据《上海法院涉国有资产司法委托拍卖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联交所协商开展网络竞拍船舶工作。11281517分,经过32轮的激烈竞价,“富通09”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的交易平台以604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