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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论文

知识产权下法学教学的创新实践
沈世娟      2014-05-01 00:00:00.0    浏览209

一、讲授法辅以案例法,强化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的认知

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讲授式教学法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特别是基础法学教育,法学基本理论的揭示,通过讲授来传播是很直接的。讲授被认为是呆板的教学方法,实际上并非如此,呆板不是讲授教学法的必然产物,而是个体教师对教授教学方法的运用不当造成的。“讲授”完全可以是生动的、丰富的、交流的,学生完全可以在教师渊博的知识、严密的思维启发诱导下,获得知识,开阔思路,学会思考。所以讲授教学法的精彩是以教师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为前提的。[1]笔者所强调的理论教学,并不仅仅是法律文本的注释教学,而是在讲授的基础上,结合案例,旨在提升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这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理论基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实质要件包括新颖性,但专利局审查新颖性时,如何做到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却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必须考虑抵触申请、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及优先权适用的情形。为了把相关的知识点串联在一起,这时候教师可以根据需要设计案情。举例说明,甲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2012年4月16日甲公司把该项发明创造作为该公司的主打产品参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广交会),2012年6月1日甲公司就该项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乙公司于2012年5月1日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丙公司是一个美国公司,其于2012年3月5日完成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与2012年3月6日在美国提出PCT申请,指定中国,2013年1月1日,上述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丁公司就该同样的发明创造曾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于2012年7月8日公布在发明专利文献中,后丁公司撤回了该申请。请问,在符合其他授权条件的情形下,该项专利权授予谁?为什么?如果没有知识的融会贯通,是很难准确回答这个问题的。这个案例涉及的知识点不仅多,而且复杂。该类案例的运用,既辅助学生理解法条,又训练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二、案例法辅以讨论法,加强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的训练

法学教育的使命在于培养法律职业人士,因此,在已经系统讲授完知识产权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案例法并辅以讨论法,培养学生综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职业技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案例源于生活,培养法律思维习惯

这部分的案例选择与上文的案例明显不同,其目的不是针对某一或某些知识点的讲解,而是使学生学会抽丝剥茧的技能,锻炼学生从混乱的素材中识别并提炼法律事实,分析法律问题;这些案例大部分还没有处理结果或审判结果,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维空间也不会受到限制和拘束,教师再辅以启发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近日拍摄电影《人在囧途》的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在京召开发布会,宣布以“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状告电影《人再囧途之泰囧》投资出品方,该案已于2013年2月28日由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在已经系统接受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上,学生可以基于所学知识对该案进行初步分析和判断。现今这样的知识产权纠纷比较多,教学素材充足,对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和运用不能不说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客观环境。知识产权纠纷多,一方面,反映公众的知识产权意思强了,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们的创新和创造力提高了。

(二)改变思维定式,全面推进案情发展

具体的案例分析过程中,要妥善运用讨论教学法。教师与学生应当是平等对话的关系,鼓励学生进行批评式思维,倾听学生的不同意见,应当注意案例分析本身并非重点,而是培养学生职业规范和操作技巧。现行教学模式通常从法官中立的角度去思考法律问题,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要求学生从职业律师(原告或被告)的角度思考法律问题,并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职业技巧,还能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这一过程中,把学生分组,每一组又分为原告方代理人和被告方代理人,不仅要为当事人起草法律文书,更要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收集具有证明力的证据。课堂讨论的过程中,必须说明证据的证明对象,并由另一方进行质证。除实体方面的演练,还要求学生针对程序问题(如维权途径)展开讨论。通过共同学习、研讨、练习等课程形式,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个性、开拓性、独创性和灵活性,以适应社会对知识产权高层次服务型人才的需要。

(三)践行实务与理论相结合的实践型师资模式

目前,国内部分高校成立了各类知识产权专门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在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与知识产权实务之间的联系发挥了积极的沟通和桥梁作用。但对大多数普通高校来说,学校知识产权教育也没有整体计划和投入,不可能整合社会上的专利代理人或知识产权律师等各类资源参与到学校的知识产权教育研究活动中。目前,国内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存在的普遍问题是:跨学科积累不足、实务经验欠缺、视野不开阔。总体讲,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师的质量是好的,他们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从发展角度看,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师无论从质量上还是从数量上都不能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笔者所在学校承担知识产权教学的教师很少,缺少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很难适应知识产权教学的客观需要。尽管如此,笔者还是努力提升个人的知识产权素养,服务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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