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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论文

探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刘晓琴      2014-04-15 00:00:00.0    浏览148

摘要: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学教育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提升法学专业大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和其他教学方法比较起来,案例教学法具备了相当强的可执行性,而且成本较低、成效良好。所以,在法学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十分有

利于打造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关键字:法学教育案例教学法学生

一、综述    

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旨在培养复合型与应用型的法律专门人才。所以,在法学教育中不仅要为大学生们讲授全面而系统的法律知识,让其能够具有十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而且还应当加强实践教学,让大学生们能够得到法律职业需要的各项技能,同时还能培养大学生们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品质。为切实实现该目标,在教学手段上应当注重于应用各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别的教学方法比较起来,案例教学法具有极强的经济性与可执行性。所以,加强对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进行研究显得极为重要。

二、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简述

案例教学法和传统的理论讲授法相互对应,主要是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以及辩论作为教学的主体,其目的在于有效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以实现更好的教学成效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应用在法学教育是从十九世纪开始的。1829 年,英国法律专家贝雷斯率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了案例教学法。1871

年,美国哈佛大学学者朗代尔进一步加以推广应用,从而推进了法学教育改革。此后,各高校法学院纷纷运用,其地位逐渐趋向稳固。我国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也逐步开始应用案例教学法。如今,由于法学教育的规模不断拓展,怎样培养素质过硬的法学毕业生备受关注。

三、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实施

(一)坚持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法学教学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英美法系的法学教育以案例分析法为主要教学方法,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以讲授法为主要教学方法。两种教学方法的发展和运用与两大法系的教育制度和法律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英美法系,判例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法律规则隐含在判例之中,所以教师可以把判例作为唯一内容,完全单独采取案例教学法。而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学教育与英美法系差别较大,与大陆法系接近,属于成文法国家,法律规则比较抽象,体系严密,结构完整,与此相适应,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旨在向学生传授知识,注重对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推导。

通过对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法律制度的特点,法学教学仍将以传统的讲授法为主要的教学方法,但我们也必须充分重视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优势,只有坚持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法学教学模式,才能既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又可弥补传统教学法的不足,完成教科书理论内容的讲授

(二)实施案例教学的教学环节设置

1、教学案例的选择与设计

案例选择、设计的好坏决定案例教学的实效。因此,教师应充分重视案例的选择与设计,应结合教学和学生实际,根据教学需要选择案例内容:(1)案例应具有争议性。即所选择的教学案例应能引发不同观点的冲突,导致相关争论的展开,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2)案例应具备典型性。即教学案例与教学知识点应存在较大的关联性,要反映课程内容,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能做到举一反三、融汇贯通。(3)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即案例内容应尽可能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接近,与社会法律环境相吻合,贴近社会现实和大众日常生活状态,尽量避开选择实践中根本不会发生或较为极端的个案。

2、组织课堂案例教学

将选择设计的案例应用于课堂,组织好课堂案例教学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环节,为更好地发挥课堂案例教学的优势,教师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案例内容,设计好课堂案例教学的各个阶段;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思考;教师主持学生讨论案例;第四,归纳评点。通过组织案例教学,帮助学生找到分析问题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向学生传授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四、影响案例教学法成败的关键

(一)案例的筛选

应用案例教学首先必须解决案例的选择问题,此项工作是组织好案例教学的基础。案例的内容应是源自于真实世界中人们所遭遇到问题, 具有真实性, 而非小说般的虚构故事; 实施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必须能够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 能呈现课程内容的重要概念, 适合学生的知识程度;案例应有适度的复杂性, 能反映真实世界中两难抉择的情境, 能引发不同观点之间的冲突性, 这样一方面能引起学生的兴趣, 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有自主的发挥。

(二)学生的主动参与

学生的参与是案例教学法的重点, 学生参与的程度与质量是这种教学法成败的关键。这种参与体现在课前对案例情况的熟悉和准备、课堂上参与讨论以及课后的学习总结。有的学生习惯于被动的学习方式, 过度仰赖教师的讲授, 因此, 对于案例教学法所强调的学习者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和反思的学习方式, 可能会觉得难以适应甚至产生排斥反应。

为了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师可以而且应当将学生课前的准备及课堂讨论参与的质量, 作为评定学生该门课程学习成绩的依据之一。同时, 教师可以有意识地要求学生将其在课堂讨论之前的准备材料与课堂讨论后的认识总结进行对比,让他们自己评价自己在课堂参与中的收获, 例如回顾个人观点所遭受到的挑战、了解个人的认识变化、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的变化, 使之能切实感受到自己的进步。对教师而言, 这一过程则可以清楚地显示出, 学生在哪方面需要协助, 需要提升, 从而了解学生的专长及弱点, 做到有的放矢和因材施教。

(三)对教师的要求

1、充分的教学准备

案例教学法和其它的教学法一样, 重视学生对于教科书内容的学习, 因此, 教师首先必须熟知教科书内容, 才能选择适当的案例, 依据教科书主要理论概念和所设计的相关问题构建教学大纲, 将教科书内容与所选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法之前, 还必须对所用案例有充分的了解, 研究案例可能引发的争议, 并提出适当的问题引导学生从对案例的讨论中探索、发现以及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课堂管理

在案例教学中, 教师和学生应当是学习的伙伴关系, 教师既是学习过程的引导者又是参与者。成功的案例教学, 必须建立起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教师需要创造一个能使学生充分表达个人想法的气氛, 以打开师生之间对话的渠道。实施案例教学法时, 教师还往往会有时间不够用的感觉, 因此, 对案例讨论的时间需要统筹安排。教师要建立明确的教学目标, 根据教学所要涵盖的内容, 有效地控制讨论时间, 将案例的讨论问题划分成适当的时间段, 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完成。随着学生对案例教学法讨论过程的熟练, 教师就可以逐渐地赋予学生讨论的主导权。

五、结语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弥补传统意义教学之不足,能够很好地提升法学教育之成效。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能够培养法学生们的实践操作能力,从而为其今后做好司法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然而,因为该一教学方法需要在学生们已经掌握相应理论知识基础之上方能开展,所以,法学专业教师要依据课程之特点,合理地应用这种教学方法,从而取得最理想的教学成效。

参考文献:

[1]王橄.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经济研究导刊.2012(9).

[2]曾凡燕.法学课程案例教学模式研究.教育教学论坛.2013(36).

[3]王泽鉴.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法学.2013(4).

[4]程开源.法学案例教学新思考.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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