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Mar 29 13:36:54 CST 2024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法律家首页 >> 指导性案例快讯 >> 正文

指导性案例快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时间:2018-01-30     浏览1344
20181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鹏公司申请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
基本案情
2008辽宁省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组成专案组对沈阳市于洪区兰胜台村村干部黄波等人涉黑犯罪立案侦查。侦查期间除发现黄波等人犯罪行为外还发现与该村联合进行村屯改造的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鹏公司涉嫌毁损财务文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辽宁省公安厅遂扣押、调取了北鹏公司100余册财务文件并扣押其人民币2000万元。此案经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黄波等人分别被以贪污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北鹏公司2名财务人员被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定罪处罚北鹏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免刑。对前述扣押财物刑事判决未作出认定和处理。
刑事判决生效后北鹏公司申请辽宁省公安厅解除扣押、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辽宁省公安厅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北鹏公司向公安部申请复议。公安部复议认为北鹏公司的请求符合法定赔偿情形遂责令辽宁省公安厅限期作出赔偿决定。辽宁省公安厅没有履行该决定。北鹏公司遂向我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由辽宁省公安厅解除扣押返还财务文件和200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86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本案赔偿请求人沈阳北鹏公司涉案土地属于镉污染地且后期已补办相关手续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北鹏公司及其责任人员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此后辽宁省公安厅继续扣押北鹏公司有关款项及财务账册就丧失了法律依据。
经合议庭主持协商赔偿请求人北鹏公司与赔偿义务机关辽宁省公安厅先就返还案涉财务文件达成协议并于2015121日实际履行完毕;此后又达成协议由辽宁省公安厅于30日内返还侦查期间扣押的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83万元。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认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一、辽宁省公安厅向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侦查期间扣押、调取的该公司财务文件;二、辽宁省公安厅于本决定生效后30日内向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侦查期间扣押的20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83万元。
典型意义: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大法官巡回办案公开质证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依法保护产权应当历史、辩证地看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北鹏案的圆满审结生动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突出展示了国家赔偿在监督和倒逼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恢复和提升司法机关公信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国家赔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另外本案的程序意义也很突出。本案案情重大复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均在沈阳主要证据也在沈阳为方便当事人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决定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与合议庭全体成员远赴设在沈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质证、组织协商。公安部对本案高度重视在刑事赔偿复议阶段即明确认定辽宁省公安厅的刑事扣押行为违法为最高人民法院后续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落实产权保护政策上的共识。此外本案当事人当庭达成赔偿协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运用远程视频手段组织讨论、作出决定并由合议庭当庭宣布决定保证了上百本账册及2000余万元扣押款本息得以及时返还解决了北鹏公司的燃眉之急公司经营逐步回到正常轨道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最高人民法院赠送了“青天有鉴”等感谢字幅代理律师亦专门撰文赞扬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公正审理。北鹏案圆满审结应该说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赔偿请求人通力合作的结果突出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办案的公正性、高效性和权威性有助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案例二:许某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基本案情
20017因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溪街西区地块改造及“两街”整合区块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原金华市房地产管理局向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某某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迎宾巷8号、9号的房屋被纳入上述拆迁许可证的拆迁红线范围。但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未实施拆迁。2014831婺城区政府发布《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明确对二七区块范围实施改造公布了房屋征收范围图许某某房屋所在的迎宾巷区块位于征收范围内。20141026婺城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决定范围。但该房屋于婺城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的2014926日即被折除。许某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包括房屋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损失在内的三项行政赔偿请求。
裁判结果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许某某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也未明确同意将案涉房屋腾空并交付拆除。在此情形下婺城区政府依法应对许某某作出补偿决定后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搬迁而不能直接将案涉房屋拆除。婺城区政府主张案涉房屋系案外人“误拆”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鉴于案涉房屋已纳入征收范围内房屋已无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宜由婺城区政府参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赔偿。遂判决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婺城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参照《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许某某作出赔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房屋虽被婺城区政府违法拆除但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仍可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获得补偿许某某通过国家赔偿程序解决案涉房屋被违法拆除损失缺乏法律依据。许某某提出要求赔偿每月2万元停产停业损失的请求属于房屋征收补偿范围可以通过征收补偿程序解决。至于许某某提出的赔偿财产损失6万元因其没有提供相关财产损失的证据不予支持。遂判决维持一审有关确认违法判项撤销一审有关责令赔偿判项驳回许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本案虽然有婺城建筑公司主动承认“误拆”但许某某提供的现场照片等证据均能证实强制拆除系政府主导下进行婺城区政府主张强拆系民事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协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科学决定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让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应当获得、也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但国家赔偿与行政补偿相同的项目不得重复计付。具体而言对于房屋损失的赔偿方式与赔偿标准问题婺城区政府既可以用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类似房屋的方式予以赔偿也可以根据作出赔偿决定时点有效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付赔偿款。鉴于案涉房屋已被拆除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婺城区政府与许某某提供的原始资料本着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的原则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标准问题如果许某某提供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证据能够证明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当地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经营用房条件则婺城区政府应当依法合理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金额并予以赔偿。对于屋内物品损失赔偿金额确定方式问题婺城区政府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许某某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其所提供的现场照片、物品损失清单等按照有利于许某某的原则酌情确定赔偿数额。遂判决维持原审关于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许某某房屋行政行为违法的判项;撤销一审责令婺城区政府参照《补偿方案》对许某某作出赔偿的判项;撤销二审驳回赔偿请求的判项;改判责令婺城区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按照本判决对许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赔偿。
典型意义:保护被征收人产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解决征收拆迁中的行政纠纷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的“善治”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被征收人与市、县级政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补偿协议后自愿搬迁已经成为常态需要强制搬迁的越来越少。在婺城区政府分期分批对二七区块房屋进行征收补偿中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在得到公平合理补偿及搬迁奖励后自愿搬迁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在因建设快速公交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案涉区块包括许某某等221184平方米房屋少数住户对补偿不满未自愿搬迁的情况下婺城区政府本应依法分别作出征收决定、补偿决定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实现强制搬迁。但在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均未依法作出的情况下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即委托婺城建筑公司在拆除已签订补偿协议的邻居房屋时一并拆除了许某某房屋侵犯了许某某的房屋产权。这样的事例具有一定普遍性暴露了一些基层政府的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同时也说明一些基层政府在征收补偿中未能做到效率与法治的统一更多考虑行政效能而忽视程序正义。婺城区政府在案涉房屋被拆除一个月之后才作出征收决定至今未作出补偿决定未给予许某某任何补偿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由于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是婺城区政府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临时机构其违法侵权的责任应由婺城区政府承担。由于许某某在人民法院审理中始终主张应以在改建地段提供房屋的方式赔偿损失故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婺城区政府用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类似房屋的方式予以赔偿或者以作出赔偿决定时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基准计付赔偿款;同时对许某某在合法的征收补偿程序中应当获得、也可以获得的可得利益损失一并予以赔偿。
本案再审判决充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所规定的及时补偿、合理补偿和公平补偿的原则精神体现有权必有责、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赔偿应全面的法治理念明确宣示产权人因行政机关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不能低于依合法征收程序应得到的补偿。与此同时本案再审判决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引导功能加大对侵犯产权行为的监督力度防范市、县级政府在违法强拆后利用补偿程序回避国家赔偿责任从而促进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既顺利推进公共利益建设也确保房屋产权人得到公平合理补偿。
附:相关法律条文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九条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生产经营者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4.《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评估办法》
第二十八条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不配合、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案例三:重庆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泸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等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08泸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通过公开招商与民营企业重庆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投资公司订立一系列土地整理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由该投资公司投资3.2亿元对该区两块土地实施土地整理。协议订立后该投资公司陆续投入1亿余元资金用于该项目。2014区政府向某某投资公司发函称以上协议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终止履行以上协议。某某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区政府终止履行协议的函无效并要求区政府继续履行协议。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区政府解除行为是否产生效力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查。本案中区政府所提及两份文件并非法律、行政法规且未对本案所涉协议明令禁止区政府以政策变化为由要求解除相关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发出的终止履行协议的函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遂作出2014渝高法民初字第00070号民事判决:某某区政府继续履行与某某投资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有约必守依法保护企业合同权益
诚信守约是民事合同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作为一方民事主体的更应带头守约践诺。明确在民事合同的履行中作为合同主体的的基本规则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平等对待涉案企业与区政府准确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支持了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请求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案的裁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对于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政府践诺守信具有积极指引作用。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四: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
基本案情
原告赵某与被告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裁定查封了案外人济南万全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名下的长清国有20140700038号土地11524.7平方米一宗冻结了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六个银行账号。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上述财产保全行为影响了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提出书面异议请求变更为查封该公司名下的两处商铺解除对公司多个账户的冻结。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60124民初3078号之二变更保全裁定查封了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商业房产解除了对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
典型意义:依法慎用保全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依法对债务人 财产进行保全确保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在经济新常态下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对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债务人人民法院要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保全手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冻了债务企业的部分银行账号保障了债务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附:相关法律条文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案例五:某某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某某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某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营业范围包括热水器、燃气灶、吸油烟机等的生产、销售。屠某某曾出资设立苏州某某电器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经人民法院判决苏州某某电器有限公司被判令变更企业字号、赔偿损失等。2009屠某某与案外人又共同投资设立苏州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某某中山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屠某某;20116屠某某与案外人共同投资设立中山某某卫厨公司。上述公司屠某某均占股90%201112余某某与案外人共同投资设立中山某某集成厨卫公司其中余某某占股90%。屠某某、余某某成立的上述公司均从事厨房电器、燃气用具等与某某卫厨中国公司相近的业务不规范使用其注册商标使用与某某卫厨中国公司相近似的广告宣传语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苏州某某公司等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在法院已经判决苏州某某电器有限公司构成侵权的情况下足以认定屠某某与余某某在明知某某卫厨中国公司“某某”系列注册商标及商誉的情况下通过控制新设立的公司实施侵权行为其个人对全案侵权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故与侵权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对侵权公司所实施的涉案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作出2015苏知民终字第00179号民事判决判令苏州某某公司及其中山分公司、中山某某集成厨卫有限公司、中山某某卫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将“某某”作为其企业字号;停止侵害某某卫厨中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屠某某、余某某与上述侵权公司连带赔偿某某卫厨中国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200万元。
典型意义: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当前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合法经营发展。本案中在法院已经判决苏州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及停止使用有关字号等的情况下侵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屠某某、余某某仍然通过设立若干新公司继续对该商标实施侵权行为法院认定屠某某、余某某恶意设立新公司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判令屠某某、余某某与其设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判决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人加大惩治力度对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案例六:彭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基本案情
贵阳某科技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反渗透膜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商业秘密并制定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对商品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价格等经营秘密及配方、工艺流程、图纸等技术秘密进行保护。公司高管叶某掌握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价格等经营秘密;赵某作为工艺研究工程师是技术秘密PS溶液及LP/ULPPVA配制配方、工艺参数及配制作业流程的编制人;宋某任电气工程师掌握刮膜、复膜图纸等技术秘密。三人均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被告人彭某为公司的供应商在得知公司的生产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三人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情况下与三人串通共同成立公司依靠三人掌握的公司技术、配制配方、工艺参数、配制作业流程及客户渠道等商业秘密生产相关产品造成贵阳某科技公司375.468万元的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彭某伙同叶某等三人共同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重大经济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判决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彭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作出2016黔刑终593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保护商业秘密维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致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依法制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保护企业产权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公平竞争保障企业投资、创新、创业的重要措施。本案被告人恶意串通违反保密义务获取、使用企业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造成了权利人的重大损失不仅构成民事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因造成了严重后果已经构成刑法规定的侵害商业秘密罪。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对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通过刑事手段对商业秘密进行有力保护有利于促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七: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土地登记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于20121116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告依据合同的约定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7085054.35并向被告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被告以原告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由拒绝为原告颁发土地权属证书。为此原告以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定: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方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时需要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法律法规未规定办理土地登记必须要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告要求原告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能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无法律依据。遂作出2015崂行初字第145号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依原告的申请事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典型意义: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保护企业财产权利
《城乡规划法》只是将规划条件作为出让土地的前置条件并没有要求土地登记需要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出让土地之前应当确定规划条件否则不得出让;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本案中原告在与被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函意见书同时原、被告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三条中对规划条件进行了约定。在原告已经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遂判决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案对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具有示范作用。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2.《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第九条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方应当持出让合同依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3.《土地登记办法》
第六条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所有: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6614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9层 邮 编:150000 E-mail:lawfae@163.com 传 真:(010)83113702
全部版权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956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397-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10190号
法律家官方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