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案例一: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中心科员石慧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6年,石慧在上报“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工作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13人纳入上报范围。莘县纪委给予石慧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阳谷县金斗营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所长杨新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杨新全作为金斗营镇西金村某贫困户家庭帮扶责任人,未能如实核算该贫困户家庭收入,致使其在已达到脱贫标准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调整出贫困户名单。阳谷县纪委给予杨新全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原民政所所长李玉凤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4年,李玉凤任职期间,在低保申请、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存在入户调查不全面;工作人员代填档案;24户低保户申请材料漏项等问题。湖西街道党工委给予李玉凤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东昌府区梁水镇八甲刘中学副校长任保举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5年,任保举在农村中小学特困住校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名教师子女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春季特困住校生生活补助资助金共计0.13万元。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上述违规领取的资助金已全部上缴。东昌府区纪委给予任保举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