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4日,襄阳市保康县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原所长陈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陈勇在担任黄堡派出所所长期间,多次接受建筑商高某某和吴某某宴请。陈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6日,陈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二: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情报中队长付明才接受办案对象亲属宴请问题。
2018年11月28日晚,付明才办案期间,接受所办案件犯罪嫌疑人亲属宴请。2019年6月20日,付明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保康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民警肖武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10月,马桥镇某足浴会所开业后,肖武军接受该会所法人张某、股东宦某某宴请和足浴。2019年6月20日,肖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保康县中医院原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杜修明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4年以来,县中医院未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超发绩效工资;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县中医院先后对9人发放低职高聘工资。杜修明应负领导责任。2019年8月5日,杜修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保康县寺坪镇台子包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黄先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
2017年1月,黄先树虚构灌渠维修项目,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村级招待费和公款送礼。2019年7月4日,黄先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保康马良镇曾家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田文学,村会计、妇女主任曾凡梅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曾家垭村套取环境保护服务费、动植物疫病防治费用于村级公务接待支出。田文学应负领导责任,曾凡梅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8月5日,田文学、曾凡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七:保康县穗鑫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马志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9年1月17日,马志军在县城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9年6月20日,马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