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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河北公布十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时间:2019-10-29     浏览222
目前,华北地区全面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日前,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选择了2018-2019年度10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增强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党政干部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
 
案例2018年3月24日
果某某在承德市滦平县金沟屯镇三道湾村用电网非法猎捕,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火灾肇事者果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共有8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滦平县林业局局长范某某作深刻检查;县防火办副主任杨某某诫勉谈话;金沟屯镇党委书记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镇长武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镇长汤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副镇长职务;镇政府包村干部郝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村支部书记沈某、村会计沈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任护林员舒某某、梁某被辞退。
 
案例2019年4月4日
隋某某在承德市承德县小白旗乡顺道地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0.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2公顷。隋某某野外违法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小白旗乡政府被全县通报,共有5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小白旗乡政府主管副乡长陈某某做书面检查;乡包村干部李某某、林业站站长王某某被提醒谈话;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冯某某,村支部副书记、副主任蔡某某被诫勉谈话。责任护林员黄某某被辞退。
 
案例2019年4月4日
张某某在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罗庄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火灾肇事者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共有6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涿鹿镇书记张某某被诫勉谈话;镇长索某某、镇人大副主席任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镇副科组织员韩某某(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王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专岗工作人员尹某全镇通报批评,作书面检查。
 
案例2019年4月4日
贾某某在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定方水乡定方水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5公顷。贾某某野外违法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下花园区定方水乡党委、政府向下花园区委、区政府作深刻检查,在全区通报批评。共有3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定方水乡乡长康某某被诫勉谈话;主管副乡长郭某某被行政警告处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李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2019年4月4日
于某在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镇孤山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火灾肇事者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共8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青龙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局长单某某、分管副局长金某某被约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主任科员、驻村*书记张某某被诫勉谈话;马圈子镇书记魏某某被通报批评;镇长陈某某被行政警告处分;镇分管副职鹿某某、林业站长宋某某被约谈;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孔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2019年3月16日
何某某在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大鱼沟村野外吸烟,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4.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85公顷。火灾肇事者何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共有3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兴城镇包村领导李某某、包片干部单某某被通报批评;大鱼沟村委会副主任杨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018年4月2日
胡某某在保定市涞源县白石山镇插箭岭村西坡自家责任田里收拾时,将吸完烟的烟头随手扔在地边草丛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火灾肇事者胡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共8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分别是涞源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李某某、县林业局长魏某、县森林公安局长李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白石山镇党委书记张某某被免去镇党委书记职务;白石山镇镇长康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石山镇副镇长毕某某、插箭岭村副主任火某某、支部委员甄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019年3月30日
张某某在石家庄市元氏县姬村镇王家庄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0.07公顷。张某某野外违法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姬村镇政府被元氏县通报批评,分包该区域的村支书黄某某被诫勉谈话,责任护林员张某某被辞退。
 
案例2019年4月1日
李某甲、李某乙在邢台市邢台县白岸乡大西庄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4公顷。李某甲、李某乙野外违法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白岸乡政府被邢台县通报批评,白岸乡党委书记贾某某作了深刻检查。
 
案例2019年5月23日
江某某在邯郸市涉县辽城乡西涧村自家耕地中点烧杂草时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火灾肇事者江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辽城乡党委书记李某某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责任护林员郭某某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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