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洛阳西工法院行政庭撰写的案例,是今年洛阳法院系统在该报刊发的指导性案例中的首例。同时,该院行政庭被评为先进集体,一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为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该院采取三项措施,坚持能动司法。
一是重学习。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行政庭建立学习制度,每周2次利用庭务会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利用报刊、网络上刊发的新案例,学习全国其他法院的判例提高法律知识技能;同时,利用培训开会等机会,积极向专家、学者、教授、行政审判权威请教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提高案件质量,对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向上级法院征询解决方案。去年以来,行政审判庭改判率为零,所撰写的法律文书无一件被通报。在此基础上还撰写了一大批案例分析。其中《消费者举报案件中诉讼主题资格的确定》一文在《人民法院报》刊发。
二是善总结。在办理案件中,他们更新就案办案、死板教条的司法理念,从过去的教训中总结经验,把当事人“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重视社会效果,最大促进官民和谐。
三是强协调。在想问题、作决策、定措施时,着眼于维护群众的利益,并且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妥善处理好有潜在涉访涉诉因素的社会敏感性案件。对此,主管院长和庭长与行政机关定期座谈,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共发出司法建议2份,帮助行政机关改正执法中的不当之处。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效提高案件协调率。去年至今,该庭共受理案件84件,协调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