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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2012年度四川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省版权局     时间:2013-03-26     浏览219
 
2012年,全省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版权相关执法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较好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版权秩序,促进了版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发挥版权保护示范效应,扩大版权保护社会影响,经组织评审,四川省版权局拟将“四川成都5.14侵犯著作权案”等十个案件确定为“2012年度四川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2年度四川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
 
一、四川成都“5.14”侵犯著作权案
执法机关:四川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成都市金牛区版权局,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成都市金牛区法院
处罚日期:20121130
被处罚人:朱晓燕等4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2012514日,四川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成都市、金牛区版权及公安部门对成都市城隍庙电子市场两套居民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各种侵权盗版音像制品282个品种、5.5万余张,其中涉嫌淫秽光盘近1000张,现场挡获朱某等涉案人员4名。该4名涉案人员于515日被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20日,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30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以被告人朱晓燕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以被告人朱建英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以被告人罗雪梅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被告人刘明芬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发行盗版教材案
执法机关: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出版物市场稽查总队
处罚日期:2012322
被处罚人: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案情简介:根据权利人举报,经四川省出版物市场稽查总队调查核实,20117月,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所购进《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建筑施工技术》两种图书教材,均不能提供相关进货手续,经权利人北京大学出版社鉴定系盗版。同年95日该学院将以上两种图书教材共2300册(总码洋72700元)发给学生使用,书款由校方在学生每学年交付的“代收费”中以实际购买价扣除。该校上述行为已构成对北京大学出版社著作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012322日,四川省版权局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全部盗版图书共计2300册;罚款人民币72700元。
 
三、四川成都“10.12”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执法机关: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成都青羊区版权局,
成都青羊区公安分局,成都青羊区法院
处罚日期:201244
被处罚人:陈禅叶等4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20111012日,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会同成都市青羊区版权局、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分局,对成都市大安西路581131单元2号房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涉嫌盗版音像制品109664张,涉嫌淫秽音像制品3890张,当场挡获陈禅叶等4名当事人,并查明自2009年至201110月间,陈禅叶等4人共计销售侵权音像制品203270张。当日成都市公安局将陈禅叶等4人刑事拘留,1118日,由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312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向青羊区人民法院对陈禅叶等4人提起公诉。201244日,青羊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禅叶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以被告人陈旭东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被告人陈慰宁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以被告人陈伟燃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四、四川成都“12.27”侵犯著作权案
执法机关:成都市金牛区版权局,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成都市金牛区法院
处罚日期:201288
被处罚人:王胡碧等4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20111227日,成都市金牛区版权局对金牛区城隍庙电子市场金房B7楼和5楼两个房间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王胡碧等人销售的非法出版光碟51038张、淫秽光碟2000张。经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于201288日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王胡碧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以被告人范叔君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被告人余晓丽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被告人范正兰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五、四川成都“8.23”非法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
执法机关:成都市金牛区版权局,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成都市金牛区法院
处罚日期:2013115
被处罚人:谭海蓉等2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2012823日,成都市金牛区版权局会同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对成都市金牛区解颐路912单元14号房间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涉嫌盗版音像制品44500余张、涉嫌淫秽音像制品5000余张,并当场挡获谭海蓉、谭钊、梁冬琼(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3名当事人。201314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115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谭海蓉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以被告人谭钊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
 
六、四川乐山“春天在线”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执法机关:乐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乐山市公安局网警支队
处罚日期:2012413
被处罚人:罗乾隆等4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20109月,乐山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查明,乐山市有两个团伙在市中区内大规模开设二十余个“传奇私服”网站牟利。乐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网警支队全力查处,并对案件进行全程督办。201114日,乐山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上述两个团伙开设“传奇私服”网站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分别以罗乾隆、李佳蓥为首的两个团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开设“传奇私服”网站,通过“春天在线”支付平台收取玩家在游戏中支付费用牟利,其中,罗乾隆获利68万余元,李佳蓥团伙3人获利63万余元,涉嫌侵犯著作权罪。2012413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罗乾隆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以被告人李佳蓥、杨智翔、唐诚等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
 
七、四川遂宁大英中学侵犯著作权案
执法机关:遂宁市版权局,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大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处罚日期:2012530
被处罚人:遂宁市大英中学
案情简介:2012312日,经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与大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查明,遂宁市大英中学高中二年级理科班使用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2-2)》,是该校于201233日,从成都七中东方闻道网校(网址www.eastedu.org)下载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2-2》中的第一章导数电子版图书,下载后由该校油印室排版印制1200册,并统一发给学生使用。该书经权利人人民教育出版社鉴定为非法出版物。该校上述行为已构成对人民教育出版社著作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012530日,遂宁市版权局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遂宁市大英中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非法复制的侵权图书1200册;3、罚款人民币1.8万元。
 
八、四川绵阳平武县杨伟侵犯著作权案
执法机关:绵阳市新闻出版局,绵阳市平武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绵阳市平武县公安局,绵阳市平武县法院
处罚日期:2012911
被处罚人:杨伟
案情简介:经绵阳市平武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查实,2012429日,当事人杨伟(重庆市合川区人)未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即于“2012年平武县商品购物节”上租用摊位大量销售音像制品。201258日,平武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将当事人杨伟摊位上的音像制品3373张予以扣押,并经绵阳市新闻出版局鉴定,该批音像制品均为非法出版物。201259日,当事人杨伟因涉嫌犯罪被平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16日,平武县检察院向平武县法院提起公诉。2012911日,平武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伟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九、四川泸州古蔺职业高级中学侵权盗版案
执法机关:泸州市新闻出版局,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处罚日期:2012514
被处罚人:泸州古蔺职业高级中学
案情简介:2012416日,根据权利人高等教育出版社投诉,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明,古蔺职业高级中学于2011年向成都瑞锦图书有限公司订购并出售给本校学生使用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上册和下册两种图书(共2169册,合计码洋37007.6元),经高等教育出版社鉴定为盗版。该校上述行为已构成对高等教育出版社著作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012514日,泸州市新闻出版局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泸州古蔺职业高级中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语文(基础模块)》上册和下册两种盗版图书共2169册;2、罚款人民币37007.6元。
 
十、四川德阳高巧侵犯著作权案
执法机关:德阳市版权局,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旌阳区法院
处罚日期:20121119
被处罚人:高巧
案情简介:2011121日,德阳市公安局会同德阳市版权局对当事人高巧在德阳市旌阳区花园巷26号租住房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涉嫌盗版光碟34984张、涉嫌淫秽光碟523张并予以扣押。经查实,当事人高巧自200910月以来,从事贩卖盗版和淫秽光碟活动,共销售盗版光碟6000余张。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高巧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高巧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对被告人高巧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查获的涉案光碟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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