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May 17 10:51:18 CST 2024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法律家首页 >> 指导性案例快讯 >> 正文

指导性案例快讯

泰州市公布九起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江苏网     时间:2019-12-11     浏览239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泰州市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今年截至11月底,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812家,追回医保基金2288.8万元,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昨天,市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市情况和九起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的总体思路,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实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和智能监控两个“全覆盖”,“十查十看”检查法在全省推广,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形成“泰州经验”。
截至11月底,我市今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529家,查处违规医药机构812家,其中暂停服务协议100家,解除服务协议5家,移送司法机关7件,追回医保基金2288.8万元,因欺诈骗保被判刑2人。2019年下半年,市内主要医院医保基金支出呈现下降趋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同比下降9.60%、9.66%;全市基金支出增长速度放缓;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人均降低近200元,预计全年节约医保基金支出、减轻老百姓看病就医负担近亿元。
九起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别是:
 
案例一:靖江华山医院有限公司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2018年期间,靖江华山医院有限公司通过盗取参保人信息伪造住院病历骗取医保基金,涉及金额54580.98元;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诊疗、不合理入院等行为,涉及金额186374.80元。
处理结果:
解除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追回违法违规金额240955.78元,按骗保金额54580.98元追究5倍违约金272904.9元;取消4名涉案医生医保医师资格;将案件线索移送靖江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处理。
 
案例:靖江国建微创医院涉嫌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该院涉嫌2018年期间雇佣“医托”定期到各乡镇以减免个人自付、免费吃饭等手段诱骗五保户、低保户住院。
处理结果:
暂停服务协议;将案件移送靖江市公安局侦查处理。
 
案例三:兴化市詹兆堂西医内科诊所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詹兆堂西医内科诊所在2018年7月20日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继续在原经营场所从事诊疗服务,继续使用医保卡实时结算。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3月22日期间累计刷医保卡个人账户基金149144元。
处理结果:
解除服务协议,追回违规金额149144元;将案件通报兴化市卫健委。
 
案例四:泰州苏轩堂中医院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2019年检查中发现,泰州苏轩堂中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入院等违规情形,共涉及医保基金56372.03元。
处理结果:
追回违规金额56372.03元,并追究违约金50133.9元;扣除医保医师齐某医保医师积分2分。
 
案例五:兴化东方医院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2019年6月对兴化东方医院病案抽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行为。
处理结果:
追回违规金额11405元,并追究2倍的违约金22810元。
 
案例六:泰州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济药店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2019年10月,查明泰州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济药店使用医保卡刷生活用品384元,仓库内大量摆放非经营范围物品、进销存数据账实不符、实际销售与医保上传不吻合。
处理结果:
解除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追回医保基金384元,同时按2019年9月份应结医保费用的10%追究违约金10404.62元。
 
案例七:姜堰区丁某、刘某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2018年4月,参保人员丁某在姜堰区某工厂上班时不慎夹断手指,入院治疗时丁某与工厂实际管理者刘某二人合谋谎称是在家中锯木头时受伤,造成医保基金流失26124.20元。
处理结果: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6124.20元,同时将案件移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进一步侦查处理。2019年4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案例八:姜堰区王某、胡某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2018年4月,姜堰区王某借用参保人员胡某的医保卡冒名住院,造成医保基金流失7394.1元。
处理结果:
将案件移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进一步侦查处理。
 
案例九:泰兴市华某欺诈骗保案
违法事实:
泰兴市参保人员华某2018年在扬州某工地施工现场做装潢时受伤,在泰兴市中医院住院治疗期间隐瞒受伤原因使用医保卡结算费用,获得第三方赔偿后也未及时退回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流失。
处理结果: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1900.02元,同时将案件移送泰兴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处理。

版权所有: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6614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9层 邮 编:150000 E-mail:lawfae@163.com 传 真:(010)83113702
全部版权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956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397-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10190号
法律家官方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