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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新疆发布201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新疆都市报     时间:2012-04-26     浏览109
 
从大白兔商标抢滩国际市场,到王致和腐乳被代理商在德国抢注……近年来,知识产权在市场中的争夺战已越演越烈,不管是从个人还是到商家,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也日渐增强。
20124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201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这十大案例主要涉及版权、商标、专利三方面。其中,上海金钱豹宴会餐饮公司与新疆金钱豹餐饮公司等商标纠纷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发展知识产权事业,要着眼长远,逐步推进,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指导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可资借鉴的维权范本。目前,随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我区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出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水平;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方面,将全面优化执法保护环境,大力推进专利的运用与产业化;并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提供服务。
 
 
十大典型案例回顾
 
案例1:上海金钱豹宴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新疆金钱豹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20111月,上海金钱豹宴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新疆金钱豹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其第334546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赔偿200万元。该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新疆金钱豹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应规范使用“新疆金钱豹”字样的牌匾,赔偿上海金钱豹宴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合理费用。
 
案例2: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诉国贸大厦、火车头儿童用品城部分经营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112月,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乌鲁木齐国贸大厦、火车头儿童用品城部分经营户销售的玩具产品外观与该公司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甚至相同,该公司将这些经营户作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奥飞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案例3:艾某销售盗版侵权音像制品案
20101112日,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市文化局稽查人员联合执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艾某外购大量盗版光碟,进行二次包装后销往全疆。20111212日,乌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判处艾某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案例4:李某、马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13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举报,在乌市水磨沟区某牙膏厂内,查获用于生产假冒牙膏的机械设备7台,假冒Colgate(高露洁)等品牌外包装盒17万个,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2012121日,李某(男)和马某(女)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和5万元。
 
案例5: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投诉“夜来香娱乐城”侵权案
20113月至4月,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向自治区版权局投诉 “夜来香娱乐城”等14KTV娱乐场所侵权使用作品。20117月,自治区版权局责令“夜来香娱乐城”停止侵权,罚款2万元,并要求其向权利人支付许可使用费9万余元。
 
案例6:金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嘉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1117日,巴州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库尔勒市某货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金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京港嘉吉”牌磷酸二铵涉嫌侵犯“嘉吉”注册商标专用权。巴州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7.59万元。
 
案例7:乌市某汽配经营部侵犯中国重汽“CNHTC”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1228日,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乌市某汽配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涉嫌经销侵犯中国重汽“CNHTC”及潍柴动力“潍柴”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CNHTC”商标减速起动机17台、侵权“潍柴”商标发电机26台,并处罚款50388元。
 
案例8:郭某销售侵犯“杜康”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1312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乌市雅山中路某库房检查发现,当事人郭某涉嫌经营侵犯“杜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米东区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杜康鸿运当头”白酒10箱和“杜康鸿运十五年”白酒15箱,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9:小麦秸秆粉碎脱粒机”实用新型专利群体侵权纠纷
20115月,“小麦秸秆粉碎脱粒机”专利拥有者、和田地区洛浦县农民穆某发现,买某等9人未经其许可,生产和销售技术方案与其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相同的小麦秸秆粉碎脱粒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在和田地区知识产权局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请求人经济损失5000-30000元不等。
 
案例10:乌鲁木齐海关查获最大一起旅客携带侵权货物出境案
2011113日,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霍尔果斯海关在对一名外籍旅客携带的行李进行查验时发现大量标有“天梭”、“欧米茄 ”、“浪琴”、“耐克”等十余个商标的手表,总价值58.52万元。经联系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属侵权商品。霍尔果斯海关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案小组,历时一个月,顺利办结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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