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三打两建”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通报了“三打”十大典型案件。
【十大典型案件】
1、原广东煤炭地质局局长涉巨额受贿
犯罪嫌疑人吴华森,男,61岁,汉族,原广东煤炭地质局局长、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厅级)。2012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吴华森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经查,吴华森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某工程建造有限公司挂靠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工程及施工过程中提供方便,收受、索取他人现金,数额特别巨大。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原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授意儿子收贿174万
犯罪嫌疑人黄桂芳,男,56岁,汉族,原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正处级)。2012年5月21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黄桂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经查,黄桂芳在先后担任广州市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局长,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主持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城市管理局行政业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广州市某物业清洁有限公司承接和经营越秀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和公厕管养服务项目的过程中,授意其儿子黄全成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段XX(另案处理)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74万元,并授意黄全成将该人民币174万元全部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购买汽车、投资商铺、注册合办公司。
此外,黄桂芳还利用主持越秀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城市管理局行政业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广州市某公司总经理吴XX贿送的购物卡面值共计人民币31000元、现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并全部据为己有。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教育厅副处级干部退休10年后被查办
犯罪嫌疑人李维忠,男,68岁,原广东省教育厅教研室教研员(副处级、已退休)。2012年4月13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对李维忠涉嫌受贿立案侦查。
经查,1998年至2002年间,李维忠在担任广东省教育厅德育处教研员、教研室教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推广和发行政治时事课目辅导教材过程中,伙同他人共同收受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辅资料发行站所送的贿赂人民币380多万元,其中李维忠分得人民币130多万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4、原深圳供电局副局涉嫌大运会项目受贿
犯罪嫌疑人陈飞捷,男,49岁,汉族,原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工会主席(正处级)。2012年4月12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陈飞捷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经查,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下称“深圳供电局”)需将大运会期间电网设施安保服务向符合资质的企业进行招标。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枝,为了让该公司中标深圳供电局大运安保服务合同并获得尽可能多的合同份额,在得知信息后,找到时任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副局长的陈飞捷,请其提供帮助,并允诺若能中标,将给予陈飞捷好处费作为感谢。后在陈飞捷的帮助下,该公司顺利中标。2011年7、8月间,张某枝为表示感谢,分两次共送给陈飞捷150万元人民币“好处费”。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原广州金融办副巡视员独吞143万贿款
犯罪嫌疑人陈榕,男,58岁,汉族,原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副局级)。2012年4月2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榕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经查,2010年至2012年,陈榕在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期间,利用其分管广州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发展处,负责对融资性担保行业进行市场监管的职务便利,在对广州某工商财务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资质初审、规范整顿及日常监管过程中,收受黄XX、姚XX等8人贿送的款物共计人民币142.5万元,并全部据为己有。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6、执法队长纵容大量私宰病死猪肉入市
2012年4月20日,根据媒体报道的线索和光明新区纪委移送的材料,深圳市检察机关及时出击,迅速打掉一病死猪肉私宰场背后的“保护伞”,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分别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南片队队长潘健等三人立案侦查,现已查明:
2010年12至2012年4月间,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南片队队长潘健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收受不法商贩钟文广贿赂后,伙同协管员张广业、卜财武,包庇、纵容钟文广在辖区内私设病、死、残猪屠宰点,致使大量问题猪肉流入市场,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4月18日至19日,该事件被媒体连续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潘健、张广业、卜财武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7、西江河砂四个月被疯狂盗采551万立方
2012年5月,肇庆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查处了封开县、德庆县两地水务局有关工作人员为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保护伞”系列案,截至5月28日共立案6宗6人,现已查明:
封开县水务局党委书记陈焜荣和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植品佳明知王某某等人在西江河段非法采砂,不仅没有按照职责依法制止和查处,还放纵、协助王某某等人向其他单位非法转让西江河段采砂权,导致116万多立方米的河沙砂被盗采。
德庆县水务局原局长杜恒荣、副局长覃沛文、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江耀清、水政水资源股股长陈宝勇在收取邓某某等人好处后,放任、纵容该团伙在西江流域盗采河砂,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该团伙仅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5日期间就非法开采西江河砂达551多万立方米,远远超越了采砂许可证关于采砂量的限定,销售金额高达2亿多元,致使国家河砂资源严重流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陈焜荣、杜恒荣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8、镇委书记为盗采稀土矿充当“保护伞”
2012年5月,根据媒体曝光线索,韶关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在新丰县遥田镇、回龙镇和翁源县坝子镇连续打掉3个非法开采稀土矿“保护伞”,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分别对新丰县遥田镇镇委书记潘光席、回龙镇副镇长季天创、翁源县坝仔镇书记李尚新等6人立案侦查,现已查明:
潘光席、李尚新等人在任职期间,收受不法矿主以水土流失保证金、“赞助费”等形式缴纳的巨额款项后,不履行打击查禁职责,放纵不法矿主在辖区内非法开采稀土矿,致使当地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潘光席、李尚新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9、看守所民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仁荣利用在化州市看守所管教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为涉嫌欺行霸市的犯罪嫌疑人张勇、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陈许等6人提供手机等通讯工具,帮助他们与家属直接通话和通信,为他们逃避处罚提供便利,并从中收取“好处费”。另黄仁荣还违反监管场所的规定,安排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同案在押人员罗泽新、罗泽武在看守所内见面、让他们直接交谈,为在押人员串供提供便利,造成恶劣影响。此外,检察机关还在黄仁荣家中搜出8封在押犯人及家属委托黄仁荣转交的信件。高州市检察院已依法对黄仁荣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10、派出所长纵容失足妇女卖淫致嫖娼泛滥
2012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五华县检察院迅速打掉一淫秽场所背后的“保护伞”,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五华县公安局横陂派出所所长张忠立案侦查,现已查明:
张忠在任横陂派出所所长期间,收取辖区内一温泉浴室老板及有关人员“赞助费”,放任该温泉浴室组织失足妇女卖淫,致使该温泉浴室卖淫嫖娼处于半公开状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张忠还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内部分赌博场所经营者索取贿赂,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张忠的行为已涉嫌徇私枉法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