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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文化部公布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3-01-17     浏览143
 
117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文化部公布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这十大案件是:
 
一、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
201219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项某某等25名涉案人员均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70万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至此历时1年多的“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20101011日,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提供《传奇》游戏等“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根据举报线索,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前期的证据锁定和分析比对,初步证实其涉嫌存在侵犯上海盛大游戏公司《传奇》著作权行为,并于1016日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查处。经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盛大游戏公司许可,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公开大肆招揽客户,主要从事“私设”或提供“私服”业务,侵犯了上海盛大公司的著作权。鉴于该案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有较大数额的往来交易、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向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进行了刑事案件移交。
经过补充侦查,合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于201111日作出刑事案件立案,并由合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组成了专案组。经过近一年的案件调查,专案组查明,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盛大游戏公司授权许可,在网上购买仿制盛大游戏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大型网络游戏《传奇》的“私服”源程序,并进行修改后在网上兜售,且为网上需要进行《传奇》游戏“私服”开区的客户提供“‘私服’开区一条龙”(如制作“私服”程序、提供游戏“私服”引擎、架设服务器、开通联网等)和“私服”游戏广告发布等非法服务,非法牟取利益。经鉴定,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传奇》“私服”游戏所有版本与著作权人所经营的《传奇》游戏均已经达到实质性相似或同源性,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专案组先后抓获项某某为主的涉案嫌疑人25人,收缴服务器120余台,查实涉案金额144万余元。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于201219日作出了最终判决。
 
二、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
2011625日,江苏省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扬州红园民间艺术品收藏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任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市场内兜售的铁剑疑似出土文物。经文物研究所工作人员鉴定,铁剑系西汉出土文物,定为三级文物。
2011628日上午,扬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联系公安部门对任某某、李某某等人的暂住地进行了检查,共扣押物品73件(套)。经调查,上述物品均从扬州市宝女墩汉墓、甘泉老山汉墓、西湖中心村汉墓等墓葬盗掘出土。2011630日,经市考古研究所技术人员鉴定,上述物品中有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8件、一般文物9件(套)。同日,文化执法支队将案件移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管辖,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任某某等人提供的线索,文化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南下浙江省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缴被盗文物。2012725日,专案组将购买涉案出土文物的浙江人谢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名拘传回扬州。公安部门审查认为,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一案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于20121019日将该案移送扬州市文化执法支队管辖。
文化执法支队接到公安部门移送案件通知书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谢某某经朋友牵线于2012年在安徽天长从任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处以人民币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青铜刀。2012726日,文物鉴定部门对谢某某非法购买的文物进行了鉴定,认为该刀为西汉时期的青铜环首刀,其形制在国内极为罕见,且出土于王侯墓葬,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鉴定部门将其鉴定为一级文物,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文化执法支队调查的情况亦与公安部门移交的材料相互印证一致,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决定给予谢某某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上海颠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从事《手机三国》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活动并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案
20122月,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某手机网站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上网运营手机网络游戏《手机三国》一款,供用户浏览并下载至Android系统手机等移动终端后使用,并通过向用户发行、销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锦囊”的方式获得违法收入。当事人20115月至20121月经营手机网络游戏《手机三国》,下载使用用户约20万人,每日瞬间接入IP用户约10000人。另查,当事人在游戏内设置了网络游戏道具“聚宝盆”,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购买、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锦囊”后,以随机抽取的偶然方式获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以及网络游戏道具和服务。
当事人被总队查处后,经法规宣传教育,立即主动整改,积极申办合法的运营资质,立即停止了以随机抽取的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总队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并作出了罚没款人民币100518.5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在行业内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对于规范手机等移动网络游戏市场秩序、整治移动网络游戏市场违规行为,维护网络游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优秀移动网络游戏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移动网络游戏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四、“2.12”李某某等盗掘元坝系列古墓葬案
2012210日,广元市文化局接到国家文物出境四川鉴定站的电话通知,要求该局对元坝区紫云乡三清村古墓被盗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13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赶赴现场调查,初步认定为古墓盗窃案。214日,广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市文物管理局、元坝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专案组,制定了案件侦破和调查方案。在侦破案件的6个多月时间里,出动办案人员680余人次,远赴成都、广州、浙江、山西、重庆等地追缴赃物,行程25000余公里,成功摧毁一个遍布四川广元、成都、绵阳、巴中、南充、内江、乐山市、凉山州等地的文物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追缴涉案文物60余件、查获作案车辆4辆,作案工具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盗掘古墓葬供认不讳。201279日,元坝区公安分局将该团伙以李文先为首的1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元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该案16名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1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涉案数额多达320余万元,16人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是文化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被盗古墓葬文物、破获盗掘古墓葬的重大案例,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的《今日说法》栏目和第十二频道的《天网恢恢》栏目都分别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黄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案
201281日,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黄泉福大师向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举报,称龙祥木雕工艺厂经营者黄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生产并销售举报人创作的木雕作品。
201286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当地公安干警对龙祥木雕工艺厂进行检查,在该工艺厂展厅现场发现涉嫌侵犯黄泉福著作权的木雕工艺品6件,其中《皆大欢喜》48公分成品1件,《送宝》38公分毛胚3件,《送宝》81公分成品1件,《祝福》68公分毛胚1件。执法人员当场抽样取证,开具现场检查笔录,对以上现场检查情况均摄像取证。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证实黄某某是依据网上的图片制作了侵权作品。
97日,执法支队将黄某某的制作的“送宝”等6件木雕作品送福建省版权局认定。910日,福建省版权局作出认定意见:“执法支队对黄某某抽样取证的6件涉案物品与‘黄泉福作品’在外观造型、人物的神情、气质、姿态、线条、丝线的方向、服装的纹饰等均完全一致,为‘黄泉福作品’的复制品。认定‘被认定作品’为侵权产品。”
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黄某某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6件复制品(价值3万元),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5.16”谭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和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牟利案
20123月,贵阳市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对贵州电脑城的检查中收缴了5000余张盗版光碟和部分淫秽光碟,有人举报称这些盗版光碟及淫秽光碟均来自位于遵义路286号的红芸音像制品店。
516日,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南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该店面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62万余张盗版光碟,还有部分涉嫌淫秽光碟(经现场初步清算大约2000余张)。该店内的工作人员乐某某等3人,由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其法人谭某某在逃。经鉴定,南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送样的2116种音像制品均为非法音像制品,涉案淫秽光碟121种,共计1808张。
1030日,该案在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某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贩卖盗版音像制品数量极大,贩卖淫秽光碟达121种、共计1808张,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乐某某系该店收银员,明知被告人谭某某实施上述犯罪行为,仍然予以协助,并参与贩卖。被告人谭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千元;被告人乐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千元。
 
七、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学出版活动案
201253日,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龙茗路212110101室经营互联网站“红薯网”。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在“红薯网”上登载《变换沉醉》、《与护士同居的日子》、《至尊?红颜?》、《流氓老师》、《爱欲横流》、《情夫的诱惑》、《恶魔总裁,求你轻一点》、《强宠生欢》等20000部互联网出版物,供上网用户使用、阅读和浏览。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自20115月至20124月,通过用户充值购买收费互联网出版物(章节)获取收益,经营额(用户充值)人民币6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5千余元。当事人网站注册用户30万,每天IP访问量3万次,PV访问量40万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规经营的同时,兼顾了内容监管,督促当事人应当积极办证,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并在以后的网站运营中加强内容管理。
当事人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被查处后主动关闭网站进行整改,主动完善了内容审查机制,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没款136千元的行政处罚。
 
八、陈某某等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
2012331日,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义乌市龙清工艺品公司三楼一车间内正在装订非法动漫小图书。执法人员到达义乌市秋实路68号龙清工艺品公司进行检查,在三楼一车间内发现了一个装订厂,厂内存放有大量已装订好的动漫小册子。动漫小册子没有署名出版单位,没有标注书号,涉嫌为非法出版物。经现场清点,共有《爆笑校园》、《植物大战僵尸》、《阿衰》、《脑筋急转弯》等动漫小册子4个品种计153450册。执法人员对上述动漫小册子采取了物品扣押措施,同时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
鉴于当事人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及涉嫌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册数较多,经营数额较大,2012611日,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义乌市公安局接收该案后,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该案立案,并专门指派义乌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对该案进行侦查。案情现已初步查明:自20119月份开始,林某某向徐某某、林某某等人下单印刷涉案动漫产品20多万张对开纸,然后发给陈某某、林某某经营的装订厂进行装订,直至2012331日被义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获。现该案已侦查终结,9名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于11月移送至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九、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音乐作品案
20126月下旬,江苏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接上级部门交办关于“星吧音乐网”(www.sing8.com)涉嫌未经授权擅自提供侵权歌曲给公众下载和试听的投诉材料。经网络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该网站是一个可以提供歌曲试听以及铃声下载的音乐网站,初步估计约有30余万首歌曲,音乐源文件服务器在常州。该网站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歌曲超过500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629日,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将该案移交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730日,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受理并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进行立案。犯罪嫌疑人阎某某于83日被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明,2003年至今,嫌疑人阎某某在经营“星吧音乐网”(网址:www.sing8.com)期间,在并未获得正规版权编号的情况下,向网民提供下载各种歌曲、手机铃声等音乐下载服务,点击数达10万次,非法获利4万余元。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114日判决阎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十、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1268日,天津市某市民举报称,门某某于2月至6月期间未经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通过“淘宝网”从事违禁出版物发行业务。接到举报后,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立即调集精干办案人员核查相关情况,在第一时间赴浙江省杭州市“淘宝网”总部取证,获取门某某涉嫌发行违禁和非法出版物的详细交易记录,并对其交易记录进行归纳整理。816日,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门某某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协调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网监总队、南开分局及属地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查处及技侦工作。经查,截至案发时,门某某共通过“淘宝网”销售违禁和非法出版物195326册,涉及全国23个省(区、市)的96名人员,违法经营额28999元,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间,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将案件通报23个省(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省际之间联防协作、共同办案,成功将所有违禁和非法出版物全部追回。事后,天津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当事人门某依法给予了罚没款人民币14699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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