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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桂林消协发布2012年桂林市十六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3-03-15     浏览188
 
315日,广西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2年桂林市16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市民消费维权提供借鉴。
 
案例一 “小天鹅”洗衣机内桶“爆炸”
20125月底,林女士家一台已经用了5年的“小天鹅”洗衣机在工作中发生“爆炸”,内筒被炸开一个碗口大的洞,放在一旁的一个玻璃锅盖被炸得玻璃四溅。
林女士投诉到市消协,消协认为,国家规定洗衣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对检测鉴定机构认定为难以检测、鉴定的商品或服务,厂家有“举证倒置”的义务。而该厂家却无法提供此批次洗衣机的检验合格证。
最终厂家决定赠送一台新的洗衣机给林女士。几天后,新的洗衣机安装到位,林女士表示满意。
 
案例二 酒店马桶“咬”了客人臀
2012410日,熊某入住灌阳鸿运大酒店。他在使用酒店马桶的时候,马桶突然破裂,熊某被破裂的马桶严重划伤背部和臀部。出院后他找酒店赔偿,酒店称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
根据《广西消保条例》中的规定——— “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场所,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饰、商品陈列等,应当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设施不完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范,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消协进行调解。
最终,酒店赔偿熊某全部住院费用5000元。
 
案例三 不合格化肥“坑”平乐果农
20124月份,平乐镇六合村委板山村40多户村民买了一种叫“赛德孚”的复合肥料,但在使用这些肥料施肥后,村民种植的柿子树开始出现叶子发黄、树根坏死的现象,村民怀疑化肥质量有问题,投诉到平乐县消协。消协经送检,确定该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解,化肥经销商退回各农户购买化肥的款项11.05万元,并按每包化肥300元的标准赔付农户损失共计19.5万元。
 
案例四 一床电热毯引发火灾
201235日,唐先生开启家里的电热毯预热一段时间后,发现电热毯冒烟起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火灾导致他家中的家电、家具、墙体被烧坏,损失近4000元。据了解,这床起火的电热毯是他201112月在平乐一超市买的,品牌为“梦洁”。201239日,他到平乐县消协投诉经营者和生产厂家。
后经调解,经营者、生产厂家同意共同补偿消费者损失15000元。
 
案例五 导游“误导”致游客摔伤
201239日,游客高女士和母亲到阳朔“世外桃源”景区游玩,后者在下船时不慎摔伤,腰部一直有疼痛感。高女士认为母亲摔伤是因为下船时导游引导错误所致,她找到阳朔县消协投诉,要求该景区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消协联系景区责任人,核实了事件的真实性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由景区协调保险公司赔偿高女士母亲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10000元。
 
案例六 业主因新房天面渗水退房
20125月,资源的蒋先生在当地“凤凰景湾”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尚未装修就发现该房天面大面积渗水。经房产商多次修理,房屋仍出现渗漏现象,无法居住,蒋先生要求退房或换房。但该房产公司强调已售出房产适用维修条款,没有退房的义务,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资源县消协受理此投诉后,会同资源县建规局、资源县房管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进行调解。
最后双方达成退房退款调解协议,由开发商全额退还消费者购房款29万元。
 
案例七 刚购会员卡店面就关门
20128月初,李女士在市区“子曰”美发沙龙香格里拉小区分店购买了价值500元的会员卡一张,但购卡10日后,这家分店就停止了营业。事后,李女士与商家协商要求其全额退款,但商家只同意会员卡可以继续在其他分店使用,不能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到场调解,美发店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最终,商家与李女士达成共识,商家退还消费者500元会员卡费。
 
案例八 15家影楼因霸王条款被罚
2012820日至21日,秀峰工商分局根据辖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开展了整治婚纱摄影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检查行动。
经检查,秀峰区“巴黎印象”等15家影楼的摄影预约单中存在“定金概不退还”、“本公司价位调整不另行通知”、“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多项霸王条款。
秀峰工商分局依法立案查处了这15家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影楼,合计罚款6万元。
 
案例九 “漓江石油”遭车主集体投诉
20122月份,20多位车主在漓江石油加油站加油后,车辆出现积炭过多、怠速抖动、加油熄火等异常现象。经4S店工作人员检测,疑似加油油品问题,消费者要求加油站赔偿车辆维修损失。
经过市消协和工商双生分局工作人员12个小时的调解,漓江加油站承诺对被损车辆进行登记、分类、送修,漓江石油公司负责支付所有费用。
最终漓江石油公司共赔付了98辆车,维修款共计52.4万元。
 
案例十 公司换老板“翻脸”不认券
蒋先生201010月在桂林华夏良子休闲保健公司购买了宫廷足疗(禅式推拿)券10张,每张58元,购买后使用了6张,还剩4张券。2012923日,他持券去该店消费时,工作人员却说该店换老板了,拒绝他使用原消费券,只能另外购买1000元贵宾卡进行消费。蒋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该休闲保健公司退还消费券及贵宾卡内余额共968元。
经象山区消协分会调解,该公司同意按68/张的价格,回收消费者手上的4张消费券,共272元充值在消费者其后办理的消费卡内,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十一 太阳能热水器“弱不禁风”
20126月底,一场风雨让罗先生家的“欣扬”牌太阳能热水器整个支架的四个脚脱出,支架倾倒,水箱从支架上倒下,18根管子全部损坏。罗先生投诉到消协称,桂林市太阳能热水器总汇销售的“欣扬”太阳能热水器支架太薄,厂家在安装时又没有在支架的底部安装膨胀螺钉,加上支架设计不合理,这才造成热水器在风雨中损坏。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该公司赔偿罗先生1780元。
 
案例十二 用“蝶舞仙子”美容后汞中毒
20123月,赵女士在临桂“潘媛”美容院作美容护理,并先后两次购买该院一款“蝶舞仙子”的美白产品。她在使用该产品之后身体出现多处不适,经医生诊断为汞中毒,她只好住院治疗。赵女士到县消协投诉该美容院,并提供各种证明记录以及该美白产品的检验报告。
经县消协调解,该美容院将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自行下架,不再对外出售,并赔偿赵女士各种费用共计30000元。
 
案例十三 商场为消费者“1元换机”
谭女士201211月在南城百货购买了一台47寸的创维液晶电视。在自行安装好并通电时,谭女士发现屏幕有裂缝,还有指头大小的白点,周围有漏液,她要求换新机。该品牌售后工作人员经查看,无法鉴定是送货造成的损坏还是顾客自行拆卸安装时造成的损坏,不同意换机。
谭女士到市消协求助,经过调解,商场派人把一台新的电视送到谭女士家,由售后派人免费安装,而谭女士则承担1元的责任费,“1元换机”。
 
案例十四 深海鱼油想退退不了
黄先生在桂林立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深海鱼油20瓶,共付款8000元。但商家一时货不够,他就先拿回10瓶现货回家开始服用,剩下的10瓶却迟迟没有等来。7天后,他觉得商家不诚信,要求退回自己购买深海鱼油的8000元。商家认为出售鱼油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
经过市消协调解,该公司同意退回没有交付的10瓶鱼油款4000元。投诉双方对该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案例十五 开发商无预售证就售房
201210月,王女士在桂林汇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子。买完房后,她发现该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对外预售房产。她到市消协投诉这家房产商以欺诈手段销售商品房,损害了她的权益,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合同。消协核实情况后发现,该公司的确有提前预售房产的事实。
经过调解,桂林汇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退还王女士各种费用共计121747.78元,并向王女士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利息64.32元。
 
案例十六 花12买到假珠宝
201210月,来自江苏苏州市的冯先生来到阳朔,被导游小姐带至阳朔县华兴外贸商行购物,其间被导购员诱骗,他购买了总价值12198元的珠宝。回家后,冯先生将上述珠宝送至相关鉴定机构鉴定,发现这些珠宝只是价值几百元的粗制工艺品,属假冒珠宝。
冯先生到阳朔县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冯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行同意退回全部货款,共计12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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