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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快讯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2012年全省经济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13-03-15     浏览143
 
3·15”之际,甘肃省工商局曝光了2012年全省经济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社会各界拍手称快。
 
这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
 
一是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当事人魏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属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责令当事人将不合格棉籽油220吨、大豆色拉油30吨退回厂家,并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8500元,处以罚款591500元。
 
二是某农资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武威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化肥129吨,并处以罚款147075元、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三是某农机经销部商业贿赂案
当事人以介绍费的名义向促成交易的中间人或介绍人支付现金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景泰县工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500元,并处以罚款30000元。
 
四是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张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生产、经营污秽不洁和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永登县工商局依法没收成品油块21012 公斤、动物油脂1000公斤,以及炼制设备,并处以罚款703902元。
 
五是某乳业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案
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永登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40417.60元。
 
六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刘某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庆阳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侵权及假冒的“昆仑”系列润滑油40桶,并处以罚款35000元。
 
七是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案
当事人张某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属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嘉峪关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是无照经营网吧案
当事人武某的行为构成了已取得相关许可证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张掖市工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网吧依法予以取缔,并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是某医院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案
白银市某医院未经卫生部门审查,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医疗广告,且广告内容含有疾病名称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白银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广告发布活动,并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十是销售假酒案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假冒白酒行为。天水市工商局麦积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假冒“五粮液”、“五粮春”白酒32瓶,并处罚款25064元。
 
据介绍,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7369件,案值达2.05亿元。其中,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6件,案值264.25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件、农资案件660件、食品违法案件2689 件、商标侵权案件61件。依法吊销营业执照116户,停业整顿328户,端掉制假窝点426个,查处传销案件7件,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0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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