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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