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两个月内缴纳布图设计登记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当事人请求恢复权利或者复审的,应当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非自愿许可请求费、非自愿许可使 用费的裁决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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