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Sat May 18 15:51:16 CST 2024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合同文规库  >>  公企文规详情页

医院供应室保洁监控制度



  一、严格区分污染物品、清洁物品与无菌物品,无菌物品掉在地上或放置在不洁之处应视为污染,不得作为无菌使用。
  二、灭菌物品超过贮存期后应停止发放,并重新灭菌,应严格检查灭菌包的有效期,一般为7天。
  三、物品取出时应保持干燥,包裹水分含量一般不超过3%,超过6%则为湿包,应视为未灭菌,不能作为无菌使用。
  四、运送灭菌物品时应加防尘罩,以免再污染。
  五、高压蒸汽灭菌柜每季度以生物指示剂进行检测,进行监测、质控的化学胶带或指示卡未达到灭菌标志的视为未灭菌,不得作为灭菌使用。
  六、包装操作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每月做细菌培养(物体表面、手、空气),并有记录。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