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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车间管理制度



一、 铸造车间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的管理。

二、 每个工人所要型面必须全部造满,如有连续三炉不满者,或者盖座等比例失调,必须遵从车间主任的调整分配。

三、 不得无故旷工,有事必须向主任请假,每月四(五)班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特殊原因除外)。每班班底无故旷工或鼓动职工滋事者,全班均按半价,直至开除。

四、 中途退厂者无论什么原因,均按半价开支,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包括因打架斗殴等因素被开除者)。

五、 为更好地掌握车间的浇铸情况,造型工在造型时每一百箱放一个标记,以便查数时方便快捷。出件时要压箱,不得带有红沙,否则将受到处罚。

六、 接铁水前必须把防护护具佩戴齐全,提高安全意识。

七、 开炉时造型工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做好接铁水准备工作,烫铁水包时要按号烫包,如合火也按此顺序,合火必须成块,不得乱泼乱倒。浇铸、接铁水必须听从车间主任的指挥。最后找齐时绝不能超箱,否则将受到处罚。

八、 炉前(接铁水时)不得开玩笑,有什么摩擦必须开完炉后解决,凡在其间滋事不听劝阻者,工资免开,开除出厂。

九、 厂内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直至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 以上制度如有违犯者将按奖惩条例严格执行,望全体职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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