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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用)

民事诉讼- 其他文书  |  2015-09-11 13:34:09.197


XXXX人民法院
复函
(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用)
 
(XXXX)X破字第X-X号
 
XXX(申请人姓名):
 
XXXX年XX月XX日,你(或你单位)向本院提交申请,称……(写明请求及事实理由)。经研究,答复如下:
 
……(写明答复意见)。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的有关申请后作出答复时使用。
二、“你单位”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表述为:“你行或公司等”。
三、本文书应送达申请人,同时抄送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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