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法律文书全库>>法律文书正文
 

证明书(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用)(2016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事诉讼- 其他文书  |  Sat Oct 29 08:00:00 CST 2016


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民____号
 
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民____号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特此证明。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条制定,供作出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外国法院要求,证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用。
2.案号为诉讼案件案号。
3.出具证明书的情形包括: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证明其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证明判决书、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的。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