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问题研究
彭俊芳    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     2011年6月
 
摘  要
在处理海损事故的保险赔偿过程中,船舶适航问题经常会发生争议,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发生的几起大宗船损、货损索赔案都牵涉船舶适航在海上保险中的定位与评价。因此对这部分的研究定会对明确船舶适航在海上保险中的法律定位和实践应用产生积极作用。本文将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及我国法律与保险条款中相关规定进行深入探讨,把握英国法的先进制度结合我国具体海运实践,以期达到完善我国海上保险中相关立法的写作目的。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概述了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基本内容,在界定船舶适航和海上保险基本含义和分类的基础上,简要介绍了船舶适航的通常主客观标准,然后重点分析了三大主要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类型。第二章详细分析了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对船舶适航的规定,主要涉及船舶适航在不同海上保险中的法律定性、适航适用时间、阶段性适航原则、不保证船舶持续适航原则、无货物适航的默示保证、违反适航的后果等多方面,并引用了大量经典案例来解读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规定。接下来第三章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将我国有关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相关法律和条款与英国海上保险法对照,着重探析了船舶不适航除外责任的适用、除外责任与默示责任的区别、除外责任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等,同时对相关的举证责任也进行了系统地论述。文章第四部分在分析ISM规则、ISPS规则、鹿特丹规则对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的影响之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即笔者对我国海上保险是否应引进船舶适航默示保证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的法律定位、船舶不适航除外责任的适用条件和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
 
目  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概述
1.1 海上保险的含义和分类
1.2 船舶适航的含义和分类
1.3 船舶适航的通常界定标准
1.3.1 船舶适航的客观标准
1.3.2 船舶适航的主观标准
1.4 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界定
1.4.1 船舶航次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界定
1.4.2 船舶定期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界定
1.4.3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船舶适航界定
1.5 本章小结
第2章 英美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规定分析
2.1 船舶航次保险下的船舶适航默示保证
2.1.1 船舶适航是默示保证
2.1.2 船舶适航默示保证的严格性和无因性
2.1.3 可利用的不适航之推定
2.1.4 船舶适航默示保证的适用时间
2.1.5 阶段性适航原则
2.1.6 不保证船舶持续适航原则
2.1.7 违反船舶适航默示保证的法律后果
2.2 船舶定期保险中船舶适航的英美立法差异
2.2.1 英国船舶定期保险中无船舶适航的默示保证
2.2.2 对"私谋"一词的理解
2.2.3 "可归因于不适航的损失"的认定
2.2.4 美国船舶定期保险中有关船舶适航的不同规定
2.3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关于船舶适航的规定
2.3.1 无"货物适航"的默示保证
2.3.2 船舶适航默示保证的内容包括适货
2.3.3 船舶适航承认条款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我国海上保险中的船舶适航规定分析
3.1 船舶保险中的船舶不适航除外责任
3.1.1 船舶不适航是除外责任
3.1.2 除外责任与默示保证的比较
3.1.3 除外责任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3.1.4 相关的举证责任
3.2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船舶适航问题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新发展及我国相应立法之完善
4.1 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发展变化
4.1.1 ISM规则对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影响
4.1.2 ISPS规则对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影响
4.1.3 《鹿特丹规则》对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影响
4.2 完善我国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相关规定之我见
4.2.1 对是否引进船舶适航默示保证制度应谨慎
4.2.2 明确船舶适航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法律定性
4.2.3 细化船舶不适航除外责任的适用条件和原则
4.3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