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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备的技术资料是做好设备管、用、修工作的技术依据不断地改善和管理好设备的技术资料,将有得于指导生产顺得进行和维护修理工作,缩短预检时间,全面反映设备状况,也可以便于机床改装和提高机床精度的分析研究,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就按:

 

第二条

设备科设有资料室,负责全厂设备技术资料的保管收集复制,设备分台档案的建立、保管和设备修复所需要生产图纸的供应工作。

 

第三条

凡新设备安装完毕和自制非标准设备验收投产时,必须将所有资料完整转交设备科资料室。

 

第四条

对各车间较大技术措施项目,成功后作为设备移交,须将有关资料转交设备科资料室。

 

第五条

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编号、登记、存放要整齐,清洁,标记要醒目(原出厂图要保留)。

 

第六条

外单位索取交流资料,经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后,按厂资料室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所有技术资料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增减必须随时登记,代图要及时,服务态度要良好。

 

第八条

技术资料借阅:

1.借阅说明书,可持本人工作证或调和操作证办理借阅手续每人只限一本,两周为期,如工作需要延长使用者,可办理续借手续。机修急用,随时收回。

2.所有技术底图一律不外借,需晒图时,统一由资料员申请办理。

3.所有进口设备外文原本,翻译底稿和外来蓝图一律不外借,需查对时可在资料室查阅。

4.爱护国家财产,保护技术资料整洁,完整,不得任意涂改损坏或么自撕毁。

5.技术资料丢失,需主动填写事故单,说明情况,查明原因由所在单位和齐备科共同研究作出处理意见,对过期,故意不还,占为已有或有意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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