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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动力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宁劳护字(1988)60号》文规定,我厂特种设备包括:

1.锅炉、压力容器

2.起重机械

3.厂内运输机械

4.木工机械

5.冲压机械等

 

第二条

动力设备的范围:

1、空压机

2、水泵站房设备

3、输变电设备、设施

4、动力管道等

 

第三条

特种动力设备管理:

1.购置:工厂购置特种和动力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国家定点厂家产品。

2.安装:特种、动力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3.使用笔维修:

1)特种动力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腾规定机关考试,领取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来禁喝酒当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有关设备要做好预防试验仪表要定期样对铅封。安技、商务部门每月组织专家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书,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应停用整改,经安技设备部门验收后启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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