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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管理制度之客户情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报告义务

    业务员对“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目应给予不断的注意,并随时向上司报告。

 

    第二条  报告的种类及方法

    () 日常报告:口答。

    () 紧急报告,口答或电话。

    () 定期报告:依照“顾客情报报告书”。

  

    第三条  顾客的级别分类

    依顾客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3个等级。

    () A等级:信用状态非常令人放心,属于优良级别。

    () B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属于此项。

    () C等级:要注意的店:

    1.中间批发商(比较大的店也将其列入注意团体里)

    2. 尚欠帐款者(50万元以上)A等级以外的公司。

    3.尚欠帐款者达20万元或其大小比例与本公司的交易额比较多的店。

    4.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小公司或个人商店。

    5.有前科的公司。

    6.评判不好的公司。

    7.新开发顾客(不问其规模如何,一年间将其列为C等级)

    A等级的“业界的一流公司”及B的“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并不由所长来做判断,而由营业主管来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都列为C等级。

 

    第四条  定期报告

    () 业务员对于ABC各等级的分类,依照“顾客情报报告书”向所长定期汇报。

    () 主管对上项报告做整理,依下列事项经由总经理向董事汇报。

    A等级:6个月一次(每年9月、3)

    B等级:3个月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

    C等级:每月一次。

    () 报告书于每月底送交给营业主管,营业主管从第2天算起5日内再送交给总经理,总经理阅览后送到总公司。

 

    第五条  日常报告

    以“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第六条  紧急报告

    顾客拒绝支付款项时,如果拒付的款项为较大面额的支票时,应该以尽可能快的方法编制报告,并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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