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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适用于有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告知书  |  Fri Jun 23 08:00:00 CST 2017


河北省财政厅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冀财告知[_____年份]_____号
__________( 当事人姓名 或者名 称):
你( 单位) 因__________( 写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的行为,违反了__________( 写明违反的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项) 的规定, 根据__________( 写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的具体条款项) 的规定, 我厅拟对你( 单位) 作出__________( 写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的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 单位) 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对我厅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 可以自 收到本告知书之日 起 3 日 内书面向我厅提出。
联系单位: __________( 写明案件调查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 单位) 对我厅拟作出的__________( 写明拟作出的属于听证范围内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处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回证备注栏内签署意见,也可以自 收到本告知书之日 起 3 日 内书面向我厅提出, 逾期不提出的, 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地 址:
 
(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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