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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非法证据排除法律适用的案例指导探析
2016-01-05 13:49:14.68
作者:苏兴国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是对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规范刑事侦查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具有积极意义,能够有效地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正确实施。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中均存在非法证据排除的客观需要。结合当前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的指导性案例实践,我们可以探究从指导性案例出发促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良好实施,从而使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把握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一、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基本法理
众所周知,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判例并无法律适用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指导性案例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一大创举,能够使经典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出类似于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作用,特别是能够促进相关疑难法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当然,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指导性案例制度并不能等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例如,指导性判例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英美法系国家中的判例却属于正式法律渊源。但是,指导性判例同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法律歧义,减少“同案异判”的现象,在分歧和争议较大的领域,可以通过指导性判例发挥指导作用,提高法律适用的精准性。
二、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案例指导化必要性
在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适用中通过指导性判例消除法律歧义,提高法律适用的准确度,具有必要性。这种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出现的时间还不长,亟需通过指导性判例明确相关细节,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够得到更好地适用;第二,当前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存在一些模糊之处有待进一步明确,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这一表述的内涵究竟为何,有待作出进一步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认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综合考虑收集物证、书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尽管指明了基本方向,但是依然缺乏明确性,可能会有损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刚性”,从而不利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适用。通过指导性判例,可以有效地消除歧义,特别是将某些必要的情形在指导性案例中得以明确,并对法律适用产生积极的作用;第三,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法律适用的主体不同、职责有别,指导性案例可以在不同的层面对三个阶段中的三机关办案进行规范和纠偏,从而有助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均得到准确适用。
三、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例指导化的相关建议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例指导化的目的是通过典型案例实现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律适用的规范化。基于这一目的,我们应尝试着通过指导性案例来实现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方法上的创新。
笔者对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例指导化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案例指导的全面性。当然,这里所谓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案例指导化”并不仅仅局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如果仅仅参照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是因为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主要是针对审判工作而言的,而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贯穿于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不同的阶段。建议在法院指导性案例之外,公安机关也可以发布公安机关内部的指导性案例用于指导刑事侦查工作,检察机关也可以发布检察机关内部的指导性案例用于指导审查起诉工作,从而使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指导性案例体系得以全面构建。
第二,案例指导的典型性。指导性案例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是否具有典型性,这里的“典型性”应立足于指导性案例是否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就刑事非法证据排除来说,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应注重程序性、实用性、疑难性等方面,三机关可以由此出发针对各自的业务范围和职责范围,针对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遇到的非法证据排除疑难问题遴选典型案例并发布。
第三,案例指导的规范性和前瞻性。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有关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受到了热议,司法实践中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适用。建议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案例指导化的构建应注重案例指导的规范性。这里的“规范性”和“前瞻性”主要是指如下两个方面:(1)所遴选的指导性案例必须符合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刑事政策,不管在实体层面还是在程序层面,都能够经得起推敲和质疑,亦即所选取的指导性案例应在法律层面符合规范;(2)所遴选的指导性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前瞻性,即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指导性案例应着重针对刑事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的难点、疑点,通过案例申报、案例遴选等工作有针对性选择司法实务工作中颇具指导性的案例,并在符合现行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前瞻地解决实务工作者所关心的非法证据排除技巧、排除程序等问题。
综上,建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运用,通过遴选刑事非法证据排除指导性案例的这一创新做法,尝试着实现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规范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 任华哲,万平.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变化――以《爱国者法》为视角[J].法学评论(双月刊),2006年第4.
[2] 郎贵梅.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
[3] 苏喜民.侦查环节的权利保障机制初探――以侦查环节实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视角[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1.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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