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其中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委书记、副主任王强,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展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3年11月以来,柳州市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王强、李展宁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后,仍分别将超标使用的32.67平方米的办公室隔成套间继续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王强、李展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刘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7月19日至7月20日,时任柳南区环卫所所长刘丹带队组织本所干部职工41人,以585元/人的标准赴阳朔旅游,旅行车油费、食宿费和门票等23985元列差旅费、培训费科目报账。刘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鹿寨县导江乡中心校虚开餐票套取资金问题
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间,鹿寨县导江乡中心校校长韦明授意财务人员林苗以虚开餐费发票报帐的方式,套取学校预算外资金7033元,用于支付组织本校领导班子成员到外地旅游以及发放福利产生的费用。韦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其还存在违反其他纪律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财务人员林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交的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四:柳城县人民医院司机林友安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月14日,林友安在开120救护车送病人从柳城县人民医院转院到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就诊后,没有按规定及时返回,而是在茅桥中心医院等女儿放假回来并用120救护车接其一起回家。林友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柳江区拉堡镇计生站原站长杜娟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6月15日,时任拉堡镇计生站站长杜娟将1张其私人就餐消费金额为224元的餐饮发票,以公务接待的名义报账,并将报账所得的224元占为己有。杜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交国库。
办公室面积超标、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影响极坏。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四风”问题,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钉钉子的精神,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细查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知止、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