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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教学论文

案例教学法在远程开放教育法学教学当中的运用
柳吉华,朴允子,于巍      2004-09-15 00:00:00.0    浏览95
一、 背景环境  建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法学教学的各门课程存在着法律条文多,学习枯燥,名词概念多,内涵外延难以界定,学员对于法律条文背的滚瓜烂熟,但一遇到实际案例就无从下手的问题。特别是开放教育学员在自主学习过程当中,学习兴趣难以持续,工学矛盾突出,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问题又需要及时解决。
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是师生准永久分离,学习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进行教学支持服务。因此,教师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在不逐条解释面授的情况下,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产生持续不断的兴趣和动力,使学习过程得以继续;还要使学生对法条的内涵和外延有更加准确的把握,同时要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探索一种切实可行的新的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以例说法、庭审示范、模拟法庭等形式讲授课程的相关内容,以启发、引导学生开展学习、研究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功能,利于营造积极向上,开拓创新的学习氛围。案例教学法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案例教学法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案例一般都具备真实形象,生动有趣,特点鲜明等特征,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弥补一般教科书叙述简单,推论抽象,内容枯燥的弱点,从而巩固所学知识。
二是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创造性。案例的拟真性,使其内容十分接近真实的情况,但又是有虚有实,“有时引而不发,有时若隐若现”,可以引发学生的思考,拓展其思路,易形成鼓励学生大胆思维,勇于创造的学习氛围,从而培养学生的观察、记忆、想象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是案例教学法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案例教学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庭审示范,模拟法庭等形式启发和引导学生开展学习与研究,能够使学生从单一的专业知识学习中解脱出来,从枯燥乏味的书本知识中解脱出来,达到“一课多能”教育目标。学生既能掌握本专业知识,又能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能在思维、学习方法、表达技巧、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得到综合训练。
四是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师生的双趋双动,互趋互动,形成新型的教学关系。案例可以来自教学,也可以来自学生的社会实践,师生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既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养成调查研究的良好习惯。同时,学生调查研究与个案的采集,丰富了教师的教学资源,拓展了教师的教学视野,促进了教师的提高。
我们的学员有很多都是法律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案例和典型案例,围绕这些案例,教师和学员之间,学员和学员之间存在着沟通的必要和可能。所以在我校朴允子老师尝试实施“案例教学法”后,这些学员就通过BBS讨论区或收发Email、小组活动等途径积极提供和探讨这些案例。我们对这些案例分门别类,归纳到各门课程的各个单元的“案例库”中,并且将每个案例都作出“案例提示”,这些“案例库”和“案例提示”都以课件的形式在学校平台上发布,随时供学生点击学习。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学生互动要求明显增加,平台利用率大为提高,开放教育教学模式已初具规模。
二、 教学环境  “案例教学法”教学设计与实施
我校经过三年的教学探索逐步形成了“单元教学法”和“三步四环教学法”。也就是把学生的学习过程归纳为:了解性学习、理解性学习、巩固性学习“三步”,与此相对应,教师的教学过程划分为:导学、助学、补学、评学“四环”。在教学中根据内容体系,将课程分为若干单元(一般分为四个单元,与中央电大的形成性考核内容相对应),以“单元”为单位,而不是以“章节”为单位组织“导学、助学、补学、评学”。
我校法学教研组长朴允子老师在我校“单元教学法”和“三步四环教学法”的框架下,研究尝试施行“案例教学法”,并在《合同法》《国家赔偿法》《婚姻法》《证据学》等课程当中具体实践。
“案例教学”的第一步就是,根据课程性质,收集和整理案例形成“案例库”,这个“案例库”在教学实践当中也得到不断的充实。我们的案例来自以下几个渠道。
(1)权威教科书中列举的典型案例是案例选择的主要渠道。如中央电大法学本科的《合同法学》、《商法》、《国际公法》等教材中都有相当普遍而又典型的案例及小案例式习题,这类案例针对性较强,适合做面授导学、辅导案例,其分析讲解比较直接、实用。
(2)标准化考试案例。如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公务员资格考试,企业专职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以及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指导教师要恰当运用。
(3)报刊杂志中登载的和电视台曝光的热点,疑难案例。如今日说法,社会经纬等电视节目中所涉及的案例,此类案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但这种案例往往欠缺教学规范又有一定难度,教师运用时要注意引导和提示。
(4)学生在司法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发现,整理,采编的案例是教学的重要补充。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有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企业领导人及职工,还有其他人员等,他们在司法实践和社会调查中亲自获取并整理,采编的案例,运用起来更亲切,更直观,更具说服力。
在选择案例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切忌采用偏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案例。
(2) 切忌采用偏离教学要求的案例。
(3) 切忌采用偏离学生学习效果的案例。
案例教学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尝试。
以例说法。教师在教学中运用现实生活中已发生的案例,在授课时结合课程的有关法律概念,法律原理,法律规范等内容进行讲解,或抽出专门时间开设疑难案例讲座,或布置案例作业,或安排小案例式习题,然后讲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启发学生学习,让学生学懂弄通。
庭审示范。组织学生带着问题去旁听法律审判活动或播放审判录像等示范性表演和实际操作,使学生熟练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模拟法庭。就是给学生选一个陌生的,较简短而复杂的案例,“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各方认真准备,彼此观点保密,不进行事先排练。模拟法庭开始后,学生在法庭上可以自由发挥,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一些策略,以锻炼学生临场反应能力,使学生在一个逼真的诉讼环境中提高自身素质。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将其实况录像重新播放,引导学生进行深入研讨,以达到提高的目的。
案例教学可以运用到“三步四环”教学法的导学、助学、补学、评学的各个环节。
在学习初始阶段,利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导学。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布置学习和社会调查任务。如根据课程单元的知识重点布置案例分析题若干;根据课程单元的知识难点采集疑难案例若干并予以整理;安排学习小组到法律实践教学基地旁听法律审判活动并解决相关法律程序以及实际法律问题若干;布置陌生而复杂,但又简短的案例,准备模拟法庭。布置的形式可以在网上发布,也可以书面下发通知,同时发布指导教师的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以及联系电话。
在学习攻坚阶段,利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助学。指导教师科学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面授辅导。指导教师应根据事先制定的案例教学实施方案和所布置的社会调查任务,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座谈、讨论,深入解剖,使学生通过案例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外延,构建知识框架,达到知识意义建构的目的,实现以例说法的目标。
在学习巩固运用阶段,教师通过案例作业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进行补学,升华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辅导课结束时,辅导教师应再留1~2个案例思考以便下次课继续分析,解决。教师在单元面授辅导后,还安排了单元疑难案例专题讲座,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教师在总结时,不仅总结了知识点的升华,还总结了讨论中暴露出的学生的知识盲点和弱点,更是总结肯定了其积极向上,独立创新的学习风气,学习氛围。教师在每个学期组织了1~2次听审。到法律实践教学基地去见习法庭审理程序,解决司法中的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组织模拟法庭,使学生获取执法的真实感受。这样通过案例作业与实践操作,完善了学生的知识体系,提高了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好地发挥了补学和评学的功能。
案例教学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挖掘了学生的学习潜力,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理论联系实践,有助于学生知识体系的形成。指导教师在远程开放教育法学教学中广泛地运用案例教学,科学地运用案例教学,用案例教学促进了教学模式改革的向前发展。
我校具体确定“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以来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了研究:案例教学对法条掌握速度、准确程度的帮助;案例教学对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帮助;案例教学对学生学习兴趣提高的帮助;案例教学对师生互动需求的影响;案例教学的补充等。
三、“案例教学法”实施周期  研究数据提取
我校从开放教育开办法学专业始,逐步探索尝试“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模式。2002年朴允子老师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浅析案例教学法在远程开放教育教学中的具体运用》——该论文获学校论文评比一等奖。
2004年上半年,我校对该教学法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取结论。
总结方式是: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对先后开展的三次“模拟法庭”进行对比分析。
学生座谈会召开时间:2002年8月16日和2004年4月15日。
参加人员: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学校主管教学领导,01级、02级、03春法学本科学员。
座谈内容:开放教育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学习困难、“案例教学法”对学习的帮助。
学生反应:2002年座谈时学生普遍反应对开放教育学习形式不适应,学习困难主要表现在“自我学习”兴趣很难持续,法条看得懂,但很难真正把握。2004年座谈时,学生对学校的支持服务比较满意,特别是“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在小组活动时讨论话题也多了,真正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也得到了提高。
问卷调查时间:04年4月15日。
被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选择吉林分校2001级法学本科学员100人(男65人,女35人)、2002级法学本科50人(男32人,女18人)、2003年春季法学本科学员50人(男23人,女27人),总计200人。
测量工具:本研究的测量工具《法学本科学习状况水平量表》是我们参照普通高校“关于在校学生学习现状的调查开列的项目所设计的。在量表中包括一系列涉及课题研究范围的相关问题,要求被试作出是否符合自己情况的回答。本量表试图克服以往关于学习状况的调查中,对学员学习状况的评价多以研究者的直接印象为标准的弊端。表格拟订之后,在专家组多次推敲研究的基础上加以利用。根据拟订表格,我们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广泛采集数据,最终取得客观结论。
1、案例教学对法条掌握进度及准确程度的分析
大约有占总数82.5%的学员认为,案例教学法对自己的速记法条和准确度有很大的帮助,有14%的学员认为案例教学法对学习法条有一些帮助,而只有2%的学员认为帮助不大,有1.5%的学员对此没有做答。
2、对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帮助
在被调查的200名学员当中,有158人从事司法本职工作,或与司法实际相关的工作,占总数的79%,有30人从事与司法实际无关的工作,占被调查总数的15%,有12人属于社会青年,占总数的6%。大多数学员无论是否从事与司法实际相关的工作,或是否在职就业都认为案例教学法对于自己充分的掌握法学基本知识,都有较大的帮助。
3、对学习兴趣的帮助
大多数的学员认为案例教学法能够极大地调动学员的学习兴趣,能够从自主学习的角度出发主动地领会相关的知识点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兴趣。
从数据分析,在职有相关职务职称的学员,对于案例教学法影响下的师生之间互动的需求迫切程度明显提升,而按照年级看,01级学员由于年龄结构等原因,40岁以上的学员占有大多数,对于案例教学法的师生互动需求尤为明显和迫切,这也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工学之间的矛盾。
4、学员自主学习活动的帮助
以各年级抽查总人数来分析,从平均每人参与文字教材学习、面授辅导学习、小组活动等角度进行调查,可以看出学员对于“案例法教学”影响下的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比较强,学员能够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主动地参与远程开放教育教学,主动地采用远程教学媒体和手段开展自主学习。
三次模拟法庭情况:
第一次模拟法庭的选题是朴老师给学生选的,是一个陌生的,较简短而复杂的案例。根据学生的报名,朴老师指定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并在朴老师的总体安排和指导下进行。学生没有经验,显得比较紧张,但是学生对该活动表现出较多的热情,参与意识较强,觉得这种实践教学对他们的帮助非常大。
第二次模拟法庭是在朴老师的“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模式下,围绕“三步四环教学法”和“单元教学法”等指导思想,结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新的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活动。要求学员提供案例,朴老师当总导演,学生主动参与,一个学习小组准备一个角色,尽量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法官”、“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各方认真准备,彼此观点保密,不进行事先排练。模拟法庭开始后,学生在法庭上可以自由发挥,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一些策略,以锻炼学生临场反映能力,使学生在一个逼真的诉讼环境中提高自身素质,使学生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完全达到了理论联系实践的良好效果。
第三次模拟法庭是有关离婚纠纷的案例,朴老师根据婚姻法的新的立法精神,要求每个学习小组都要采集,整理,编辑1~2个离婚案件,然后在网上发布,并在网上争求其他小组的不同看法及评价,最后也以网上投票的方式选定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作为模拟法庭的案例,而且安排在法学教学实践基地——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并邀请了公检法部门领导人员出席。第三次模拟法庭是三次模拟法庭当中效果最好的一次。
可以说,第三次模拟法庭的成功使模拟法庭这种实践案例教学达到空前未有的功效,即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使学员有了学习的愿望,从而形成了良性的学习循环过程。
四、结论
研究的结论是:案例教学使学生掌握背诵记忆法条的速度成倍增加,并且掌握牢固。案例教学使学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明显,学生学习兴趣大为增加,教学师生互动需求明显提高,效果良好,教学平台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案例教学法”和“三步四环”教学法的良好结合,能够适应和满足开放教育学员知识体系的迅速准确建构,在学员学习的了解性学习,理解性学习,巩固性学习的各个阶段均具有较大的帮助,能够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五、案例教学法的补充
作为案例教学法的补充,课程课件建设,平台资源建设,学习小组活动等手段必须强化和提高;形成性考核的形式除了写书面作业之外还要考核“在线测试”成绩;经常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学员经常到法院听审;撰写就某一个“案例”问题的法学论文等活动。通过以上形式的补充,才能真正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合格的学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丁兴富.远程教育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现代远程教育论文集[M].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
[3]景日升.试析远程开放教育指导教师作用与基本要求[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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